湖北年控制砂石可采量1300余万吨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中下游干流及东荆河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这是继《水利部关于长江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2015~2019年)的批复》、《水利部关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之后,湖北省推进实施的又一河道采砂规划。至此,湖北省境内长江干流、汉江中下游干流及东荆河河道采砂可采区达到62个,年控制砂石可采量1300余万吨。
据介绍,此前水利部批复的长江干流湖北段砂石可采区共有13个,包括中游干流河道(宜昌以下至黄梅)可采区10个(控制年度实施采区不能超过7个),年开采量不超过610万吨;上游干流河道(宜昌以上至巴东)可采区3个,控制年开采量不超过24万吨。
这次印发实施的《规划》规定,从2018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汉江干流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以下至武汉市汉江入口和东荆河全河段共规划52个砂石可采区。其中,汉江中下游河段30个,主要分布在襄阳、荆门等地;东荆河22个,分布在潜江、洪湖等地。从采砂量看,汉江中下游和东荆河规划期内采砂控制总量为3475万吨,年控制开采量695万吨。其中,汉江中下游在规划期内采砂控制总量为2375万吨,年控制开采量475万吨;东荆河在规划期内采砂控制总量为1100万吨,年控制开采量220万吨。该《规划》对每个可采区的开采范围、年控制开采量、控制作业时间、采砂船舶(机具)数量等作了严格规定。
《规划》还划定了160个禁采河段,其中汉江禁采河段117个,主要禁采河段包括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钟祥、沙洋、潜江、汉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跨河大桥、水源地等,武汉市汉江全河段全线禁采;东荆河禁采河段43个,主要包括东荆河洪湖新滩湿地公园段等。
新实施的《规划》中,还在可采区和禁采区以外设置了保留区,规定当可采区控制开采量不能满足要求时,确需启用保留区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审批后开采。保留区砂石主要用于吹填造地、场地平整、路基填筑等工程建设,汉江中下游河段保留区年控制开采总量448万吨,东荆河河段保留区年控制开采总量105万吨。此外,《规划》还初步选定汉江襄阳新集至牛首河段、宜城雅口至余棚河段和东荆河河口三处作为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区试点,选取洪湖新滩湿地公园作为建设弃砂综合利用试点。
编辑:王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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