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水泥多项目环保手续存疑
同力水泥今年元月份披露的2011年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约23500万元,同比增长83%。同力水泥2012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73亿元,同比下降2.75%;营业利润1.55 亿元,同比下降10.88%。
6月25日,义煤集团将义马水泥100%股权过户至同力水泥名下,同时同力水泥将义马水泥名称变更为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跃同力水泥),并已在渑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作为河南省唯一一家水泥类上市公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同力水泥),在抢占市场份额和产能扩张的同时,近期却饱受多种环保质疑,其控股的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鹤同力水泥)及刚完成收购的腾跃同力水泥纷纷被媒体披露存在环境污染,周边村民未完成搬迁等诸多问题。
腾跃同力面临搬迁难题或致停产
据报道,在腾跃同力生产厂区附近居住的几户村民家的房顶,多处墙角堆积着厚厚的水泥灰,用于收集卫星信号的信号锅上也覆盖着一层灰尘,院内楼梯上长出水泥“衍生物”。在被同力水泥收购前,该厂自2005年投产以来给周边的村民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因该水泥厂的污染缘故,徐庄村多名村民均不同程度的患上了肺气肿 。
记者曾于5月份造访腾跃同力所在地三门峡渑池县仁村乡蟠桃行政村徐庄村,当时多名受访群众对其企业长期污染问题多有怨言。
5月底,正是河南三夏农忙收割的季节,腾跃水泥并没有因农忙农民工返乡而大批量收工,在采访中一辆水泥运输车从记者身边疾驰而过,层层尘土被掀起,马上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轰鸣的机器声在厂区内、外格外刺耳,浓烟滚滚,粉尘飞舞,公路两侧的房屋、树木沾满了尘土。
在厂区内,虽然看到了除尘设施,但一根烟囱仍然向外冒着发黄的烟尘,一知情人称该企业长期以来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脱硫不彻底现象。
该厂区周边一些道路上是灰色的,站在厂区围墙外,噪音测试仪器显示噪音大于60分贝。
当地村民一边用手指着滚滚的烟雾、粉尘,一边激动地讲诉着村民们的苦衷,水泥厂距离村民的房屋太近,灰尘太多,到处灰蒙蒙的,生产水泥时加重了对水和空气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日常生活。附近村民就此曾多次投诉,但没有任何说法,可时至今日,污染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
一位生活在水泥厂附近徐庄村的村民说:“水泥厂的烟尘和粉尘污染相当严重,一到傍晚,厂区周围几公里范围内都笼罩在烟雾中。风往哪边吹,哪边就遭殃。他住的是老房子,玻璃都会被震裂,屋顶、院内包括房间到处沾满水泥粉,如果刚下过雨,空气会比较清新,就像过大年似的。”
当地村民对该企业的污染都表示出极大不满:“腾跃水泥厂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排污,我们也多次反映过,相关部门也经常过来拍照,但就是不见整改,我们怀疑是不是执法部门的人都被企业买通了。”
如果说上述问题是义煤集团腾跃公司生产期内所造成,但腾跃水泥收购以后,则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按照水泥企业与居民区的距离要求,义煤集团腾跃水泥需要对周边部分村民进行搬迁,按照当时的协议,2009年12月底需要完成居民搬迁及各户旧宅拆除 ,而时至今日,仅仅是落在了纸上,上述村庄居民仍饱受着粉尘的噪音的污染,同力水泥接管以后,其首当其冲应该解决的问题应该是和当地政府协调处理居民搬迁事宜,彼时,获将面临大额资金投入。
一位环保人员告诉记者,腾跃同力不仅面临的是周边居民搬迁资金投入问题,在未落实搬迁前还需进一步完善污染处理设施,调整作业时间,减少或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但根据水泥行业的特性或面临停产的可能,待周边居民搬迁后再复产。
而位于鹤壁市的豫鹤同力水泥则是从2004年成立以来,便注定了太多的不平静。
豫鹤同力环保信息披露存疑 或长期违规生产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05 年7月12日上午11时18分,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回转窑点火仪式隆重举行。
此举标志着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已顺利竣工并进入试生产阶段。
但这一项目,直到开工后的2007年9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大厅才予以受理,但至今河南省环保厅未公示该项目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信息。
从2005年点火至2007年9月,2年有余,期间豫鹤同力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并未经河南省环保厅环评审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按照这个时间段计算,豫鹤同力水泥则至少存在2年违规生产。
资料显示,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是由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和鹤煤集团按60:40的投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的,工程概算总投资39620万元。
据媒体近期报道,鹤壁市西鹿楼村(豫鹤同力水泥所在地)有一个奇怪现象:每家每户的门口都放着一把梯子。村民说这是为了清理房顶上的水泥灰而准备的。如果长时间不清理,碰上下雨,水泥灰尘凝固,会腐蚀楼顶的太阳能、电视接收器等设施,房顶遭遇腐蚀也会漏雨。
记者在8月6日、7日,两次到该村走访。
一名居住在豫鹤同力仅一墙之隔的住户拿着一种名为“肾石通”颗粒的药物告诉记者,家里孩子15岁那年患上该病,同村患上该病的孩子还不在少数。
据了解,尿石症是泌尿系统各部位结石病的总称,该病的形成与环境因素、全身性病变及泌尿系统疾病有密切关系。当地村民直指矛头是水泥厂排放的粉尘过多所致。
在当地多户村民家里,房顶已经结成了一层一层的水泥皮,有些厚度多达5厘米,窗户轨道被水泥堵住,他们的房屋窗子多年来从没打开过,也不敢打开。
8月7日,西鹿楼无雨、无风,记者使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在豫鹤水泥厂区围墙外4米处,多次测量噪音值均在70dB到7550dB之间,明显高于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环境噪声最高限值的昼间60dB,当地受访村民则表示,夜间的噪音更大。
而鹤壁市环保局则称,经过多次常规检测,豫鹤同力的粉尘、水、噪声的排放情况都符合国家标准。
鹤壁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辛科长称,水泥企业产生噪音在全国都很普遍,对居民造成影响只有实施搬迁来解决。
此前,一篇题为“河南同力水泥污染肆掠, 鹤壁环保局被指监管不力”的调查稿件得到鹤壁市魏小东市长的重视,鹤壁市政府下函要求市环保局调查处理。
鹤壁市环保局给鹤壁市政府的回复报告中称“距离东厂界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5户居民2006年已经搬迁完毕,目前只存在四户回迁。”
目前,距离该回复已经2个多月,多户居民仍住在这些距离水泥厂较劲的房屋里,当地一户距离水泥厂不到10米的受访住户表示,豫鹤同力水泥从建厂至今,没有与他们签订搬迁协议,他们也并不是回迁户,近些年没有人向他们提出要进行搬迁的要求,如果政府提出进行搬迁,他们会全力支持。
他告诉记者,将来孩子们都打算在城里买房,“因为这里已经是粉尘噪音太大,不能再住了。”
其实,在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不乏有上市公司在内。这些当事公司对环境污染情况语焉不详,更缺乏对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污染物处置等情况的详细解释,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但豫鹤同力水泥似乎侵犯的不仅仅是公众的知情权,记者在其日常监管单位鹤壁市环保局采访时,该局刘局长、污控科刘科长、法规科辛科长均表示,豫鹤同力水泥的建设项目环评及竣工验收情况该局并不知情,其环评批复单位和项目验收单位均是河南省环保厅。
该局刘局长随后打电话询问一位自称是豫鹤同力水泥的安环部负责人后告诉记者,豫鹤同力5000t/d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2007年经河南省环保局竣工验收通过。
而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5号,于2002年7月19日第五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第四条规定,日生产熟料2000吨及以上或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水泥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这一规定到2009年3月1日废止)。
豫鹤同力水泥,无论从项目建设规模还是投资规模,结合时间节点不难看出,其5000t/d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只有国家环保总局才有对其环评文件的审批权和竣工验收权。
如果按照鹤壁市环保局的说法,该项目无疑是一家典型的越级越权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令第5号,第十条规定:下级环保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保部门可依法撤销或责令其撤销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并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处理。
河南省环保厅的官网上公示,省环保厅行政服务大厅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豫鹤同力水泥5000t/d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
河南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郑处长告诉记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一些环保部验收的项目也可能会委托省级环保部门验收,但最终的验收结论还是要环保部审批。
按照要求,建设项目要进行环评的民意调查。但记者在上述企业周边村庄走访时,多数村民称这些项目当初并没有经过公示及民众参与就“上马”,周边村民表示不知情的事情屡屡发生。
按照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上需要提供公示网页的截屏图;所有参与调查的百姓,都要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但这些信息鹤壁市环保局并不掌握,该项目环评公示至今未能在网上查到。
记者在鹤壁市环保局采访时,鹤壁市环保局及二级机构因挤占挪用排污费4162万元,用于办公楼基建、设备购置、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等问题刚被被河南省审计部门通报。 而记者在该局一些科室看到,该局仍在进行形象工程建设,主抓业务的科室负责人称豫鹤同力水泥的环评报告他们没有见过。
环保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即使是是项目验收通过,还涉及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建议在后续运营中的执行问题。
该企业的环评批复及项目环保验收至今仍存在诸多谜团,鹤壁市环保局官员告诉本报记者,豫鹤同力水泥公司2007年建设了纯低温余热发电(2×9MW) 项目(下称发电项目),包含3台窑尾余热锅炉和3台窑头余热锅炉、水泵、水处理设施、电气自动化系统等。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核准,这一工程年发电量为12284万Kwh,采用并网电量不上网,自发自用的原则; 2009年建设中水回用及污水处理设施。
鹤壁市环保局刘局长告诉记者,发电工程2010年冬季经河南省环保厅验收通过,中水回收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环保验收并没有被鹤壁市环保局提及。
在河南省环保厅网站也未公示有关该发电项目和中水回用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任何审批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需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豫鹤同力办理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河南省环保局行政服务大厅于2007年11月26日受理此项目,但并不显示已经通过审批。
但此后出现了的公示则更为诡秘,2010年河南省环保厅公示豫鹤同力水泥排污许可证换证申请,河南省环保厅行政服务大厅于2010年02月03日受理此项目。此举意味着豫鹤同力水泥已经具有排污许可证,这次仅只是申请。
但1年后,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6月20日受理了 豫鹤同力水泥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如果说此前一年已经申请换发排污许可证,那么为何推后一年又重新申请发证呢?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08年11月,公司所有生产线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环保核查;2009年10月,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后督查。各企业检测数据显示,现有生产企业废气治理、噪声控制、废水处理等主要环保设施建设齐全、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保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资本市场舆情的热点话题。部分污染舆情传言未必准确。在污染事件的爆发之初,会有不少关于污染事件的各类描述流传于网络乃至见诸于媒体。其中有些描述可能也并不准确,也会存有夸大问题吸引外界关注的成分。如果涉污上市公司自己不能及时披露完整信息并和媒体公众积极沟通,这类传言很容易被采信和传播,形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在今年的两次舆情中,该公司及其环保部门均没有向外界披露其调查报告。
是否如监管单位鹤壁市环保局一样,并不明确同力水泥控股的豫鹤同力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的话,其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瑕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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