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过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草案)

2004-09-17 00:00
    9月14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鼓励发展散装水泥。这不仅可减少城市污染,对水泥行业和相关产业链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半数水泥厂大限将至 

    重庆散装水泥办主任黄护国介绍,目前重庆市有水泥企业170多家,仅腾辉、拉法基等少部分企业具备散装水泥生产规模,全市散装水泥产量在水泥总产量中所占份额不到两成,约75%的企业仍在生产工艺落后的袋装水泥。这些企业多为小水泥厂,生产规模普遍只有几万吨。 

    新建一条年产百万吨的散装水泥生产线需上亿元投资,把一条袋装水泥生产线改造成散装线,也需要上千万元费用,这使得重庆市半数以上尚在生产袋装水泥的企业面临考验。 

    此外,生产厂家还需配备专门的散装水泥车,这种车每辆售价在27万到35万元之间,这笔投入不是小厂家可以承受的。 

    这样一来,无法“达标”的小厂只有两条出路:要么关门,要么向大企业靠拢。 

    据悉,市经委等部门已从去年起考虑提高水泥行业投资门槛,打算逐年淘汰污染重的小水泥厂,预计现有水泥企业基本要被砍掉一半。 

    大限背后有商机 

    部分水泥企业大限将至的同时,给本地散装水泥的运输和专业加工市场带来的却是巨大的商机。 

    有关部门预测,散装水泥车需求的增幅将在20%以上。至于重庆市究竟有多少散装水泥车,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具体数据。记者对几个区县的车辆数量进行调查,发现万州区现仅有3台散装水泥车,其中有2台即将报废,散装水泥装运能力明显不足;而秀山、黔江等地,尚未配备这种车辆。 

    主城区不准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就需要把散装水泥弄到搅拌站加工制成商品混凝土,这凸现出另一个商机——专业搅拌站。据了解,目前全市仅有47个搅拌站,远不能满足未来用量。 

    政策解读 

    新企业散装水泥要达七成 

    新建水泥生产企业,其散装水泥生产能力应当达到总能力的70%;改建、扩建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生产能力应占总能力一半;已建成的水泥生产企业,旋窑和立窑散装水泥生产能力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三年内分别达总能力的50%和20%。 

    袋装水泥企业要缴专项资金 

    为了提高散装水泥利用率,逐步淘汰袋装水泥,《办法》提出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即生产袋装水泥的企业和使用袋装水泥的水泥制品企业,要预先拿一笔钱出来交给财政部门作为管理费;工程建设单位也要按工程概算使用水泥总量预先缴纳一笔资金,然后按照散装水泥实际用量实行多退少补。据悉,企业缴纳的该项资金一般都在几十万元左右。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zhan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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