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善待”2000t/d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 2012-07-13 00:00

  《中国水泥网》转载了《中国建材新闻网》文章“水泥行业:还有多少落后产能可供淘汰?”对水泥落后产能的状况进行分析,对下一步动向也进行了揣测。文章中很引人关注的是问:国内年产60万吨级的新型干法线也会全部被淘汰掉呢?

  按官方统计数据,到2011年全国新型干法生产线1513条,熟料设计产能14.37亿吨,其中日产4000吨及以上生产线比重56.87%。新型干法水泥产量比重占全国总量89%。

  日产2000吨以下生产线比重在2009年为12.38%,熟料产能约1.2亿吨,估计之后几年也没有什么新建项目。依此,上面一问,问及了熟料产能约1.2亿吨,折算成水泥产能约2亿吨。

  产业政策是从上一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实施的一项政策,使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有了依据。政策规定了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实施意见。其中限制系指没经“特批”不得新建,但对已有生产线可继续运行。禁止则是绝对不允许新建,而对已存在的生产线须停产。对于不在调整目录内列明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则属允许。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技术进步,环境保护从严,产业政策内容不断进行修订。后来政策又将目录原“禁止”修改为“淘汰”,并细分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所以,产业结构调整中属淘汰的内容十分明确,其贯彻时限应直至下次产业政策修订目录止。因此,淘汰落后产能的解释应为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所形成的产能。

  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水泥产业的内容列下:

  鼓励类: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

  限制类: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淘汰类:其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1、窑径3米及以下(此按工信部文件)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2、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从指导目录看,如果要建日产2000吨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话需“特别批准”,对已建成且在运行的生产线,则并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之列。

  如果对落后产能不从生产工艺装备出发,而是从生产线的技术经济指标来判断的话,则是对产业结构调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误读。同一工艺,生产线建设规模有大有小很正常。其生产线规模的选择因素主要有:所在项目合理经济规模、市场容量、环境容量、资金、原材料、外协条件和矿产资源的满足程度等。对水泥这样的“短腿”产品,与一定范围内的市场容量和产品辐射能力密切相关。

  同一工艺条件下,不同规模的生产线的技术指标会有差异。理论上规模大的技术指标会稍优于规模小的,但这些差异只是在同一数量级上的差异。决不可能出现象新型干法工艺与湿法工艺之间数量级上的差异。对于生产线评判,则还有一个经济指标,布局不合理的规模大的生产线,其运转率上不去,技术指标能好吗!经济指标能好吗!投资效益会高吗!如以规模大小论先进落后是不是太片面了点。生活中的燃气热水器很能说明问题。直排式的热水器因其使用不安全被国家列为强制淘汰产品,强排式热水器进入家庭。但其容量小的10升,大的有30多升。容量大的热效率理论上相对高些,但如在单身或2、3口人的家庭淋浴及生活用上选个30多升大容量的,在使用中“大马拉小车”,其能达到标准(额定)流量使用状态吗!此时热效率还能高吗!

  生产线规模的选择是投资者综合各种因素后的市场行为。作为主管部门理应对同一工艺的不同规模的生产线的技术指标作出实事求是的略有区别的界定。对于投资较早的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水泥生产线,由于种种原因,技术指标略低,应该进行技术改造,并给予改造达标的宽限期,促进其提高技术水平。在同一新型干法工艺条件下,以规模大小所形成的技术指标差异不大的高低划出“落后”,带上“淘汰”帽子的理由显然是不充分的。如以此淘汰方法来推理的话,难道因为日产12000吨的生产线在理论上技术指标优于日产5000吨的生产线,那是否再上一大批万吨生产线,把5000吨的生产线也“淘汰”一批了事?!

  在市场容量大的地区,一般也即经济较发达地区,先建的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生产线的生存条件受到严峻挑战,其继续生产还是停产完全应是投资者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作出判断。即使作出了停的决定,与淘汰落后产能无关,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结果。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生产线,如地处产能严重过剩地区,而其经营管理又粗放的话,也可能被“劣汰”。此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淘汰”与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不是一码事。

  在市场容量较小的地区,一般也是交通条件不太方便的地区,已建的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的生产线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兴许会不错的。不仅如此,由于就地运输距离短,社会资源利用更具合理性。如把其划入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则更无道理。

  对于现有的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生产线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本五年计划期内,甚或下一个五年计划期内似不存在被列为产业结构调整中淘汰类的充分理由,应该“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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