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4亿元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
7月3日晚间,尖峰集团发布公告称,经公司2011年4月8日召开的七届19次董事会及2011年5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日前,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CP176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4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发行及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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