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9年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26”城市降尘量1月均值范围在1.8–17.9t/km2·30d之间,平均为5.9t/km2·30d,同比下降3.3%。其中,晋城、长治、淄博、北京、安阳、保定、衡水、焦作、新乡、沧州、石家庄、邢台、郑州、济宁、邯郸、济南、菏泽、天津、滨州、廊坊、聊城、唐山、鹤壁、濮阳、德州和开封市等26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0t/km2·30d,达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t/km2·30d的要求;阳泉和太原市等2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0t/km2·30d,其中太原市降尘量最大,为17.9t/km2·30d。“2+26”城市2019年1月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表。
附表2019年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单位:t/km2·30d)
注:①按2019年1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名。
②为2019年1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变化情况,负数表示同比下降,正数表示同比上升。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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