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围在即 模式之争方兴未艾

中国产经新闻 · 2012-05-14 00:00

  房产税又起波澜:“年内房产税扩围已是板上钉钉”的消息甫出,就有专家辟谣,表示“千万别信”。

  据媒体的报道,板上钉钉之说出自国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之口,他在一个会议上公开表示,今年房产税政策将扩大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还不清楚,“落地还取决于地方政府配合”。

  但也有人辟谣,辟谣者同样是一位重量级人物,中国城乡建设经济局研究所所长陈淮通过微博直言,其“国务院明确年内房产税扩大试点板上钉钉”的说法“千万别信”。“国务院明确什么内容,不可能由住建部政研中心率先披露,更不可能在一个公开论坛透露。”

  一时之间,有关房产税的时间表众说纷纭。虽然房产税年内是否扩围还不能确定,但房产税提速,并在全国范围推广却是大势所趋、箭在弦上。

  房地产税开征的主要作用还是为了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在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说,开征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应该得到肯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该稳步推进。”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的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表示。

  而同样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认为,这也与房产税对现行楼市限购政策具有替代作用有关。“现行的限购令是行政调控手段,亟待房产税这种经济杠杆工具来替代,而且限购只对需要信贷的购房者发挥作用,而房产税通过对保有环节征税达到压制投机炒房和调控楼市的目的。”

  据悉,试点一年来,上海通过在中心区域征收0.6%的税率、而在周边区域征收0.4%的税率轻易就达到了把楼市成交量大量引流到周边区域的目的。

  对于房产税推出时机,曾康华认为,“十二五”中后期是推进房产税一个比较好的时期。对于第二批入围的试点城市,曾康华预计,主要还是省会发达和沿海城市,不过由于其敏感性,北京可以会比较晚。

  除时间表外,征收方案是民众所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所在。目前,房产税改革方案可供参考的有两个版本,即重庆模式和上海模式。有分析人士表示,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参考上海模式的可能性较大。

  重庆模式主要是针对独栋和高档公寓,而上海模式主要针对超过一定面积的新购住宅来征收。两者相较,曾康华认为,上海模式的针对性和辐射性更强,更为合理、符合我国的国情以及国际的实施通则。

  此外,上海的方案则更为温柔,不仅对存量房网开一面(此前的购房者不会受到房产税政策的困扰),其税率也较低。即便是新增购房,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部分才开始征收,且按照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因此其波及面不会太大,符合政策逐渐推进的特点。

  有媒体报道,广东正抓紧研究将目前房地产税收主要从交易环节征收改为主要从保有环节征收,有可能会在新购房产征收。

  孙玉栋表示,要在全国推广,上海模式还有亟待改进的地方,比如上海模式只针对新购住房征税,这显然有失政策的公平性。房产税不仅只对增量,还要对存量征税。

  曾康华对此观点表示赞成,他也认为,所有住房都应该纳入征税的范围。但广大民众可以放心的是,所有社会成员的所谓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计算下来在一定标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会被包括在内的,老百姓的基本住房需求是一定会得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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