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刻不容缓!云南省已开始行动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安委办召开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云南省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开展督导行动。由各级安委办牵头,采取分片包干、驻厂(矿)盯守、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把重大风险搞清摸透、突出问题找准查实;
二是开展执法行动。突出传统高危行业和消防、道路交通、民航、铁路、水上运输、渔业船舶、旅游、城市燃气、电力等公共安全领域,采取明察暗访、“回头看”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是严格复产复工全面检查。扎实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等复产复工的全面安全检查,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复产复工行为。
四是组织集中专项整治。由省应急厅牵头迅速组织开展矿用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超设备能力运输人员、物料,人货混装运输和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程建设。
五是推动以考促改。及时整改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存在问题,做好迎接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准备,敢于动真碰硬思想懈怠、工作脱节等问题。
六是进入应急状态。落实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事故灾情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等工作。施行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值班视频点名制度,各级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企业专业救援队伍靠前驻防,进入应急状态,遇到重大险情立即有效处置。
会议强调,各州、市,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汲取内蒙古银漫矿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突出重点,谋划全年,全力部署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应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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