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一农民制售假水泥 被判2年罚金7万
今年40岁的李某初中文化,系河南焦作郊区的一个农民。2010年以来,未经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焦作市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李某在焦作市一处工厂院内用散装水泥和假包装袋,生产标注“千业”、“瑞基”、“健美”、“中晶”等商标的袋装水泥。2011年10月,李某向焦作市某水泥构件厂销售假冒水泥200余吨,销售价值76000余元。案发后,在其生产地点查获标有“千业”商标的袋装水泥3288袋,价值56364.54元。
山阳法院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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