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板子该不该全往“亚泰”打!

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 2012-04-23 00:00

  《中国产经新闻报》刊登报道“亚泰集团一违规项目被指侵占基本农田”,报道了亚泰集团在图们市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建设一条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报道指该项目违规。也指出了项目已“埋下了不知何时引爆的‘炸弹’”的后果,亚泰集团或受重大损失。

  亚泰集团2011年熟料产能以1720万吨进入前20名,排名第十六。亚泰的双阳生产线曾被王燕谋先生誉为水泥行业“中国第一线”,为我国新型干法水泥腾飞立下过汗马功劳。看到了涉及亚泰违规的标题则特别引人关注。

  我们把消息报道的项目情况理一下:

  2009年6月18日图们亚泰项目获吉林省工信厅核准;

  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下发《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

  2009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对水泥项目:2009年9月30日前已经各省市自治区核准未开工项目(含水泥熟料线和粉磨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须经我委(国家发改委)组织论证和核准。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水泥在建、未开工、拟建项目逐一进行清查,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发改委;

  2010年4月16日亚泰公司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泰图们公司投资建设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2010年项目开工,消息没有说明具体日期,估计应在股东大会之后;

  2011年4月18日《中国产经新闻报》就亚泰图们项目作了报道。

  一条4000t/d熟料的水泥生产线决不是象一台电视或冰箱等家电,从商场采购来后,一放,接通电源、信号源就ok了。水泥项目建设要牵涉土地、矿产资源、环保、信贷、施工许可等方面,决不是业主想上就上的。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同意,甚或要求,投资者决无此胆!在国务院文件中就指出过: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又有所抬头。

  一些地区招商引资热度不减,对投资者除了承诺给予优惠条件(这中间也可能会有越权)外,以抓紧时间、大干快上为由,要求投资者“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一般也会“拍胸”保证项目最终能得到批准。对此,投资者也不会怀疑可能是“钓鱼”,一般也就“从命”。

  从另一方面看,想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已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将对本地区水泥在建、未开工、拟建项目逐一进行了清查,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上报到国家发改委。亚泰图们水泥项目属已经省工信委核准但还未开工项目,理应在上报之列。上报时,是否将该项目列为“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请国家发改委组织论证和核准。如是,为什么不进行下一程序?如不是确有必要建设,省发改委是否通知州发改委?州是否通知到县(市)?如通知到了,则当地政府是否要求投资者“先建”?或有可能上一级部门也有此意,或也合此意。或许有可能是上级部门迟迟不予批复,被下级部门视为“视为同意”而要求投资者开工。

  图们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一点也不会简单。因此,在追究“侵占基本农田”之前,先应该把项目怎么开工的理清,把投资者与各级有关部门应负的责任分清。也只有分清了责任,才能清楚“侵占基本农田”是怎么发生的,才能依据《土地管理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道内还有一段称“2010年3月27日,亚泰集团公告称:亚泰图们公司水泥项目计划投资43362万元,一旦被认定侵占基本农田,该项目将会给上市公司亚泰集团带来重大损失。”这消息更有些令人费解,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亚泰集团公告就已认识到一旦被认定,将有如此严重之后果。股东们能容忍公司重大损失的发生!

  各级有关部门应该站出来,把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不要似报道中图们市有关部门避实就虚的说词实在让人更摸不着头脑。

  作为亚泰集团在此事件中肯定也有需负的责任。该负多少责任,都得由事实依据。但不论负多大责任,通过事件也应吸取教训,在没有见到项目核准的红头文件前,千万不能“妄动”, 为“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当“靶子”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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