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宏观调控如何落子?

国家信息发展研究部 高辉清 · 2004-08-11 00:00
  ■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改革的发展方向看,市场调控应当成为主流,行政手段为主的综合调控只能起辅助作用,且不能长久使用,否则会导致市场机制出现扭曲。然而 

,是否就可因此认为下半年的宏观调控应该放弃综合调控的方式呢?笔者认为还值得商榷。

  ■今年治理经济过热,表面成效同样很显著。但是热源却并没有在短时期内得到根除。所以,现行的宏观调控政策还理应“扶上马后再送一程”。

  地方政府博弈中央部门

  在中国前期的民营投资热浪中,我们却时时可见地方政府的身影闪现其中

  前不久,看到一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的文章———《博弈宏观调控》,其中提到,当前经济运行中出现了多种博弈,分别存在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投资者与中央银行之间,以及各种利益集团之间。这种论述应该说是比较全面。但我个人认为,在这多重博弈中,核心是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这一次经济运行是在中央财政投入力度逐渐减弱的情况下愈变愈热的。从投资主体看,支持经济的主体是民营资本。根据现代经济学认为,民营资本成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通常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家以自己的钱进行投资,风险自负,政府不应该强行进行干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上世纪末,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网络泡沫巨大,社会各界对IT业的投资也出现了近乎疯狂的增长,但是政府部门并没有进行任何强行干预。最近,笔者向一位美国经济学教授问起此事。他的回答很简单:“市场行为,自生自灭。”因为他觉得没有理由认为那是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以至于需要政府去干预。

  在西方,市场经济已经比较成熟,企业投融资行为都有比较规范的“章程”可依。通常地,企业家进行投资是以市场为导向,而不会以各级政府的意愿为导向,否则,反而容易带来麻烦。然而,在中国前期的民营投资热浪中,我们却时时可见地方政府的身影闪现其中。以中央严肃查处的铁本事件为例。最初,铁本公司的投资规划仅是一个年产200万吨的项目,但是在地方政府的筹划下,投资的规模扩张成了840万吨。而且为了躲避中央有关部门的监控,铁本又在地方政府的大力“帮助”下将一个106亿元的钢铁项目分拆成22个互不相干的小项目,分别在当地通过立项审批。另外,银监会、商务部、发改委和建设部等四部委在联合彻查“大型购物中心”投资热的过程中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100亿左右的民营自由资金,套住了近20倍的银行资金。在此事件中,“各界对主要问题的剖析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地方政府”。(引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地方政府的投资动力

  对这种项目操作的基本特征给予了一个概括:“土地近乎免费,资金靠银行,赚了是个人的,赔了是社会和银行的。”这种投资模式只赚不赔,自然会让许多人趋之若鹜

  很显然,在目前的中国,市场机制还不太完善,民营企业的投融资还存在着一些体制性的障碍,这也是前几年民间投资启而不动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次,如果没有一些地方政府政策取向的大转移——由过去对民营经济有意和无意地歧视,转向主动、热情和“大方”地支持的话,民营经济投资实际上很难在短时内由偏冷飞跃到炽热——中间甚至都没有过渡。

  那么,这些地方政府又为什么热衷于介入经济?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个让人有些费解的问题。目前,在许多地方尤其是东、中部地区国有企业大多已经基本改制完毕以后,民营经济已占主要地位。按道理说,地方政府已经缺少了传统的、介入具体经济事务的途径,他们正好可以借机从“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角色中摆脱出来,从而可以专心致志地做好自身“裁判员”的工作。

  但现在他们却做得正相反,反而以更大的热情、积极主动地投身于经济发展的具体事务中(在国有企业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他们自然选择民营企业作为运作平台)。初步分析其中的原因,通常认为有以下几个:第一,传统的作风和思想观念可能还没有转换过来,所以还在按照过去的惯性在运作。第二,在当前的税收体制下,只有上项目,才能带来更多的税收,项目上得越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才会越多。第三,官本位思想在作怪。根据改革的发展方向,地方政府对资源支配力将近乎为零,一些地方领导人因此而产生了权力“现在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即由于改革还没有到位,地方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和所承担的责任不相匹配。

  首先,从权力上看,在中央严控措施下达之前,地方政府几乎拥有支配当地一切国有、公共资源的权力,在土地和水资源使用,在国有企业的改制与转让,在城市建设与经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可以自己说了就算,几乎没有什么上限或下限。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能通过自己给自己授权的方式,来将自己的权力极大化。比如说,正常的情况下,拆迁居民住房必须是出于城市、道路、国防等公共建设需要时才能进行,同时政府要给予居民合理的补偿。但在一些地方,仅仅是因为某一个企业家看中了某块地皮,想在上面建厂或者盖商品房,当地政府部门就能因此不顾居民反对而强行进行拆迁。但实际上,我们从国家的任何法律中都找不出可以证明这种做法合法性的条文。

  其次,相对他们的权力而言,地方政府所需承担的有关责任则非常不相称。他们可以将当地的一些重要的自然资源一次性消耗殆尽,而没有官员会因为损害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受到惩处;他们可以扶植许多没有经过认真评估的项目上马,但以后因此而形成的呆坏账,却与之无关,因为“那是中央银行的事情”;在中央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地发出了让经济适当降温信号之后,一些地方政府依然热衷于大干快上,也是因为他们看准了一点——即使将来有一天经济大厦轰然倒下,与他们也毫不相干,最终的责任将由宏观经济调控部门来承担。

  处于这种权大责小的“有利局面”下,地方政府自然而然地就会热心于介入各种事务中。

  在不少地方,尽管表面看来经济的主体是民营企业,但背后起主导作用的却依然是地方政府,经济并没有按照正常的机制运行,已无法再把它等同于正常的市场经济。我们发现,近年来许多民营企业所上的都是产能大量过剩和国家三令五申严控的项目。这种项目从开工那天起实际就已经孕育了巨大的风险,企业家们之所以敢顶着巨大风险而上,原因无外乎两个:第一,一些人是因为对自己有自信,认为将来淘汰出局的将是国有企业的同行。第二,另外一些人则是因为尽管行业有风险,但他们个人却并没有风险。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他们只需将低价得到的生产要素倒卖一下,就可以获利颇丰。有人对这种项目操作的基本特征给予了一个概括:“土地近乎免费,资金靠银行,赚了是个人的,赔了是社会和银行的。”这种投资模式只赚不赔,自然会让许多人趋之若鹜。从公开披露的一些事件来看,后一种投资模式数量还不少,尽管从份额上看还不能占主导地位,但却足以在本来正常运行的投资上添上一把火,使它由正常体温转化为发热、高烧。由此可知,之所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和投资者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博弈会急剧升温,根子都在于地方政府的行为出了偏差。

  有形之手应出手?

  显然,一只有形之手制造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用另一只更有力的有形之手来纠正

  在地方政府还掌握着经济主导性资源,而且又还热心于介入经济发展的时候,放松综合调控力度,让所谓的市场机制去发挥作用,只会导致投资出现报复性反弹(前期受影响的投资者必然会争分夺秒地将造成的“损失”夺回来),不仅会因此使得前期的努力变为无效,而且还会使得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与市场经济南辕北辙,渐行渐远。很显然,当有形的手出现的时候,无形的手通常是无能为力的。而一只有形之手制造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用另一只更有力的有形之手来纠正。

  有鉴于此,下半年,我国综合调控的大方针不仅不能放弃,而且还应该总结经验和教训,加速各级政府体制改革和职能转换:(1)强化政府组织建设,以保证政令通畅。虽然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的责任在中央,地方政府没有这个责任,但显然有配合政策执行的义务。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不应该再出现。(2)加速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尽快落实依法行政,将各级政府的行为置于法律框架之下,严禁政府侵权的现象出现。我们必须改变当前地方政府的行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约束的局面。如果地方的错误都需要靠中央才能纠正的话,其结果必然是防不胜防,有些即使被发现和纠正了,但代价往往早已付出。(3)减少地方政府层次和规模,减轻财政压力。现在人浮于事的现象太严重,几个人能够做的事情,往往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在做。即使让一些人长期放假回家,也比让他们在位更好,至少也能减少官员们对经济事务的干扰数量。而国内外历史都表明,在行政干预较少的情况下,经济通常反而能够发展得更好,国家得到的财政税收也会更多。(4)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和银行信贷制度,并加速推进有关改革。

  虽然,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减少行政监管是一个大方向,但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中央政府实施综合调控却是必然之举。它并不是个别人认为的那样,是在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上的一种倒退,而是前进道路上进行的一次“否定之否定”。如果能圆满完成,带来的必是中国经济在更完善环境中的发展,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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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5: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