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地区大力整治矿山资源开采 所有矿权全部退出!
加快划定秦岭生态保护红线,设立保护界碑、界桩,公布负面清单,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和最严密的管控……2月20日,陕西省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秦岭有关问题整改的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尽快出台《西安市矿权退出补偿办法》,统筹做好合法矿业权退出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
这表明,西安市秦岭地区所有合法和不合法矿权将全部退出,并对合法矿权将实行补偿!西安市将全部清退矿山开采项目的力度之大,态度之坚决,令人惊叹!
《方案》对秦岭西安地区矿业权及矿山开采现状进行公布,并对今后矿产资源开采作了规定。
《方案》明确要求,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彻底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方案》指出,矿业权退出和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合法矿业权退出补偿和地质环境治理尚未完全到位。
已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沿山各区县政府已按照《西安市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市政办发〔2015〕25号)要求,共关闭46个矿权,矿权数量已经减少到14个(采矿权8个、探矿权6个),提前完成2020年矿山整治任务。目前秦岭北麓除蓝田尧柏水泥小寨石灰岩矿间歇生产外,其余全部处于停产停工状态。
2018年7月31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的指导意见》。2019年初,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起草了《西安市矿权退出补偿办法》,对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资金筹措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地质环境治理方面主要做了4项工作:
一是2018年6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西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计划完成66个矿山(有主矿山8个、无主矿山58个)地质环境治理,需投入资金8057.25万元。同年,向部、省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2286万元。
二是治理了蓝田县尧柏大茂嘴矿等16个矿山的地质环境,投入2160余万元,生态恢复面积612亩。
三是采取奖管结合的方式,推进地质环境治理。2018年原市国土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要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专项资金规模为每年50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对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区县按照15万元/公顷的标准进行奖励,对超额完成的部分,按照20万元/公顷的标准进行奖励。
四是加大对生产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督导企业编制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西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市国土发〔2018〕266号)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工作,及时履行恢复治理义务,不造成新的“历史欠账”。
存在问题
合法矿权退出机制尚未出台,规范退出缺乏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在工程措施与自然恢复选择上认识不统一。
整改措施
一是尽快出台《西安市矿权退出补偿办法》,统筹做好合法矿业权退出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依靠自然本身的修复能力,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持续加快实施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
牵头单位:西安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临潼区政府、长安区政府、鄠邑区政府、周至县政府、蓝田县政府
配合单位:西安市财政局
除了《方案》相关规定,2月19日,西安市政府还印发了《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西安市将严查在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采矿采砂、取石的乱采乱挖行为。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西安市秦岭保护局将在今年重点落实以下五方面任务:一是要理顺保护体制,健全法规制度;二是放大整治效应,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四是开展生态修复,系统改良保育;五是多渠道加大秦岭宣传保护的力度。
此外,西安市将设立非营利性质的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基金会”,成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院”,通过进一步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从近日召开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陕西省今年将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万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秦岭和渭北旱腰带等重点地区。其中,对秦岭地区的西安、宝鸡、渭南、安康、汉中、商洛六个市的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2亿元。
西安市近日密集发布各种文件,要求秦岭地区全面清退全部砂石等矿业权,就算合法也要清退,政府补贴也在所不惜。虽然,目前具体补贴办法尚未出台,但是这种做法对砂石矿山企业的“震撼”不言而喻。今后,我国敏感地区砂石矿山规划选址必须慎之又慎!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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