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严格落实水泥等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

中国建材报 · 2019-02-18 10:41

  日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包括水泥、钢铁在内的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积极发挥电价的杠杆作用,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全面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

  清理取消省内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落实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的阶梯电价政策。对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的执行效果开展评估,根据实际需要研究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促进相关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探索逐步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清洁化改造。

  二是完善峰谷电价政策。

  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鼓励市场主体签订包含峰、谷、平时段价格和电量的交易合同。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和居民峰谷电价政策。

  三是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四是聚焦发力组织实施年度直购电交易。

  年度直购电交易按照突出支持重点、集中资源资金、聚力支持发展的原则组织实施,交易规模视工业经济发展、电源侧来源、前一年度新增电量实际统筹确定,有序扩大。聚焦发力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大数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等行业企业,提升支持降成本力度。

  五是继续落实农业排灌用电超基数加价政策。

编辑:王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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