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经济、技术措施,对促进水泥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针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相关政策和《江苏省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淮安市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是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实现跨越式大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五”期间,全市散装水泥事业在省散办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超额完成“十五”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一)散装水泥实现跨越发展,综合配套能力大幅度提高。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发展散装水泥278.5万吨,比“九五”期间增长了近8倍,净增量超过240万吨;2005年全市发展散装水泥135万吨,发散率达58.5%,超出全省平均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社会对散装水泥发、运、储、用等环节的设施设备投入大量资金,现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67辆,散装水泥流动罐296只,新增综合发散能力140万吨,“十五”末,全市已形成综合发散能力240万吨,为“九五”末的2.4倍。
(二)节能降耗成果显著,取得了巨大的综合社会效益。“十五”期间,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发展散装水泥278.5万吨,节约包装用纸1.67万吨,节约木材9.19万立方米,减少水泥损耗12.5万吨,节电205.36万千瓦小时,降低工程造价5570万元,降低粉尘排放1.16万吨;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205.6万立方米,节约水泥6.58万吨,节省水泥包装费用359.8万元,节省场地租用费678.48万元和现场临时水电及设施费822.4万元。创综合经济效益11608.18万元。与此同时,促进了建筑施工管理现代化和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改善了劳动条件,保护了劳动者身心健康,为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三)商品混凝土发展迅猛,市区全面实现“禁现”目标,县城“禁现”工作全面启动。“十五”期间,我市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由最初的2家发展到7家,拥有商品混凝土搅拌车86辆、固定泵11台、汽车泵11辆,生产能力由60万立方米发展到340万立方米,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从最初的几万立方米到2005年的67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90%,位居全省前列。我市的“禁现”工作在2004年省经贸委和省建设厅组织的对省辖市“禁现”工作验收中得到了省专家组的肯定和表扬。楚州区、淮阴区、金湖县、洪泽县“禁现”工作已全面启动。经多次与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协调,2004年上半年楚州、淮阴两区均成立了散装水泥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人员,楚州区、淮阴区、金湖县均以区县政府名义出台了“禁现”文件,文件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禁现”的具体时间、“禁现”的范围以及保证“禁现”工作的具体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四)狠抓质量管理,严查“三无”产品。
1、每季度组织建工、质监、检测等部门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材料采购、试验室、生产工艺控制、运输、销售、服务、实物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核评定,采取现场考查、实物抽检、走访客户,并针对夏季、严冬不同的季节,有重点开展质量巡检活动,大大减少了因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散装水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先检验合格再打入散装水泥库,确保散装水泥出厂合格率。
2、行政执法人员严查“三无”产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未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市建设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不得向社会供应商品混凝土。
(五)大力抓好商品混凝土市场的宏观调控。依据市政府协调会纪要的精神,要求商品混凝土企业不再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发改委一律不予立项,工商部门不再办理营业执照,建设局不再发放生产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市散办还专门制订了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规划,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合理、有序地建立供应网点,始终保持供大于求的格局,防止出现行业垄断。
(六)培植新的发散企业,大力开展农村发散网点建设。随着淮安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粉磨工程正式投产,全市形成了年生产450万吨散装水泥的能力,为我市全面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依据全市的发展散装水泥思路,城市城区以商品混凝土为主,农村集镇以广布散装水泥销售网点为主,实现城区、农村同步发展。全市已先后在涟水、楚州区、淮阴区分别设立农村发散网点6个、5个、4个。设立散装水泥中转库4座。
(七)广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重要意义的认识。“十五”期间,全市在《中国建材报·散装水泥双周刊》、《散装水泥》杂志、“中国散装水泥网”、《淮安电视台》、《淮安有线电视台》、《淮安广播电台》、《江苏混凝土》、《淮安建设信息》等新闻媒体上进一步加大了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的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推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与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卫生环保城市,与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实现建筑工地现代化施工的关系,提高了全社会对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存在问题
1、发散政策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执法依据不强。
2、专项资金征收状况在少数地方不理想。
3、部分县(区)机构和人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4、县(区)工作开展不平衡。
5、个别县(区)主要领导对发散和“禁现”工作支持力度不够。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要求,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节约型社会、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生态淮安为目的;以政策法规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的各项政策,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对农村发散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步伐,提高水泥散装率;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提高散装水泥量,加快发展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实现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抓好发展散装水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
(二)“十一五”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散装水泥总量: 2005年全市发展散装水泥量为135万
吨,到2010年,全市发展散装水泥量达250万吨,“十一五”期间累计发展散装水泥890万吨;
水泥散装率:2005年全市散装率达55%,按年递增5个百分点测算,2010年,全市水泥散装率达80%,大中型水泥企业散装率达到85%,市区所有建设工程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县城城区、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达80%,乡镇建房散装水泥使用率达60%;
综合发散能力: 2005年全市综合发散能力为240万吨,按年递增10%测算,2010年全市综合发散能力达400万吨;
商品混凝土:2005年全市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量为67万立方米,按年递增10%测算,到2010年全市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量为108万立方米,市区所有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县城城区、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80%,乡镇建房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40%,“十一五”期间累计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420万立方米;
农村发展散装水泥“达标县”建设:洪泽县、金湖县分别在2007年、2008年达到江苏省发散“达标县”验收标准,其余县(区)在2010年底前达标;
商品混凝土“禁现县”建设:洪泽县、金湖县分别在2007年、2008年达到江苏省预拌混凝土“禁现县”验收标准,到2010年底全市县城城区全面实现“禁现”;
商品砂浆:城区逐步推广应用商品砂浆,2010年市区实现全面使用商品砂浆。
(三)对策措施
1、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依法推进发散工作。政策法规是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实现水泥散装化的基本保证。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997]8号函、《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家五部两局制定的《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及省政府第158号令等发展散装水泥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情的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措施,切实把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纳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中。
2、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提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和使用效能。在国家继续实行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的前提下(目前收费政策只延续到2006年年底),市和各县(区)散装办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督,严肃财务财经纪律,引导水泥企业提高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和科技含量,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
3、加大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力度。老城区进一步加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力度,不留一处死角,楚州区、淮阴区在2006年年底前全面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洪泽、涟水、盱眙等县散办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争取早日出台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的政策,为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提供政策保障。同时注重合理布局全市商品混凝土企业,防止过度竞争,为商品混凝土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4、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综合配套能力。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发展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提高散装水泥质量和技术含量,重点支持一些经济效益好,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
5、大力开辟农村散装水泥市场,加快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步伐。各县(区)散办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发展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依据村镇建设个体工程水泥用量小,作业点分散等特点,合理规划构建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为农村使用散装水泥提供便利,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也可动用社会力量兴办散装水泥经营实体。同时,各县(区)散办要根据创建农村发展散装水泥达标县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创建措施,对照江苏省“十一五”达标县的创建标准,按照考核内容,逐条落实,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在规定时间全部达标,为加快我市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步伐作出应有的贡献。
6、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散装水泥领导小组作用,将发散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奖惩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做好发散工作;散装水泥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作用,主动协调相关方面工作,指导和推进当地散装水泥发展。
7、强化宣传,进一步深化对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重要意义的认识。“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宣传工作的力度,改进宣传方式,扩充宣传的内涵,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注重发散宣传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大力宣传推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与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卫生环保城市,与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实现建筑工地现代化施工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要利用散装水泥宣传周、全国节能周等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强化全民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意义的认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散装绿色事业的发展。
8、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散办的管理、协调、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发散工作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发散工作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散办机构和自身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各级散办要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引进激励机制。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队伍行为;要加强职工政策法规教育、业务培训及自身的管理、协调、服务水平,依法行政,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推动散装水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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