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优秀QC小组评选办法

2007-04-05 13:19
第一条 优秀QC小组的基本条件 申报国家建材局优秀QC小组的基本条件是: (一)QC小组活动成果必须是上一年度的活动成果。 (二)QC小组活动成果必须是逐级发展、择优评选出的成果。 (三)现场检查合格。 第二条 现场检查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局(公司)对申报的优秀QC小组要严格把关、申报前必须按下列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一)领导重视,有健全的QC小组活动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有完善的活动计划和工作程序,有专人负责检查考核。 (三)QC小组已进行注册登记和课题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QC小组成员每年接受质量管理教育16小时以上,并能运用有关工具。 (五)QC小组活动每月1-2次,活动记录齐全、完整、真实,按PDCA循环办事,成果和记录相符。 (六)有成果申报表,成果已经有关部门认证。 第三条 各级主管部门在评选优秀QC小组时,要坚持活动评价与成果评价相结合,以活动评价为主的原则。活动评价应将小组活动的经常性、持久性、全员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作为主要依据。成果评价既要重视有经济效益的成果,也要重视开发人才、改善管理、提高技术、改进服务、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班组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要按“现场型”、“管理型”、“攻关型”、“服务型”分别评价,对以工人为主体所组成的“现场型”、“服务型”小组应重点鼓励其自主活动。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局(公司)每年在四月底以前报1-2个成果,计划单列市建材局(公司)每年报1个成果。 第五条 凡被评选为国家建材局优秀QC小组的,发给奖状和奖品,所在企业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建材行业优秀QC小组评分标准(供发表成果打分用)如下(满分100分); (一)选题:(10分) 1.围绕工厂方针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5分) 2.有充分的数据或适当的表达方式说明课题的重要性(5分) (二)现状调查:(7分) 1.现状调查清楚,能用数据表示。(3分) 2.目标值明确,分析清楚,依据科学。(4分) (三)原因分析:(15分) 1.全组成员参加了分析活动,层次清楚。(5分) 2.主导因素分析准确,并掌握其影响质量的程度。(5分) 3.运用工具方法恰当合理。(5分) (四)对策:(15分) 1.对策措施要针对主要原因,落实到具体人,并要规定完成时间。(7分) 2.对策是否切合实际,采取的改进方法是否对症。(8分) (五)实施:(15分) 1.要具体的步骤、方法,按对策表一一实施。(5分) 2.结合运用专业技术、管理技术和其它科学方法。(5分) 3.严格按PDCA循环办事。(5分) (六)效果:(20分) 1.达到了预期目标值。(5分) 2.成果经两个月以上的验证,已用于生产,效果好,并经有关部门认定。(5分) 3.综合效果好(包括A.直接计算的经济效益高;B.社会效益好;C.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D.小组人员素质明显提高;E.精神文明建设、班组建设成绩突出)。(10分) (七)巩固措施:(12分) 1.针对主导因素,巩固措施具体。(4分) 2.成果列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4分) 3.找出遗留问题,提出新的目标。(4分) (八)发表成果:(6分) 1.条理性好,言简意明。(3分) 2.未超过规定时间。(3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我局生产管理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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