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节能降耗还有不少文章可做

中国水泥网评论员 冉冉 · 2012-02-07 00:00

  《中国水泥网》摘登了《中国质量网》信息“云南国资水泥红河公司6号窑节电改造项目通过验收”。消息称: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6号窑的三台风机进行节能改造后,三台风机的节电率分别达到了25.14%、36.71%和26.6%,综合节电率达到29.49%。

  消息还提供了企业最关注的技术改造的实施前后的数据,整理如下:

  1、按6号窑设计日产2000吨的生产能力来计算,每天可节约用电近万千瓦时。折算到每吨熟料上接近5度电。

  2、改造前,合同双方对3台设备的计量电表进行了共同确认,并选取6号窑生产过程连续的3天设备运行电量及熟料产量数据测算。项目投运后又选取6号窑生产过程连续的4天设备运行电量及熟料产量数据测算,对改造前后的单耗作出比较。

  3、2011年3月28日所有安装调试工作结束,2011年4月10日竣工投运。

  4、此次对6号窑三台风机的节能改造,企业总投资138.4万元,从目前的节电效果来看,企业16个月就可收回投资。

  5、项目是云南红河州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合同能源管理节电项目。红河州工信委将以此为示范点,在州内推广。

  这些数据对水泥企业实施同类型的技术改造已很能说明问题。改造内容、改造需要的投入、改造需要(影响生产)的时间、改造效果的认定方法、改造后的效果、改造项目实施方式等方方面面的这些数据都是企业决策技术改造项目中最想了解的,有了这些数据对于企业下决心改造不宜再踌躇不前了。何况每吨熟料上能有接近5度电的效果也已能视为企业该拣的一只“西瓜”了吧!

  诚然希望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6号窑节电改造项目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能再提供经运行时效考核后的相关数据,则就尽善尽美了。

  每个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以其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属“重点用能单位”。按国家《节约能源法》要求履行节能义务中就有“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用能效率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这些义务明确要求水泥企业应该持续不断地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持续不断地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

  云南国资水泥红河公司6号窑节电改造项目也符合国家《节约能源法》中国家鼓励发展通用节能技术,即实现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发展电机调速节电技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云南国资水泥红河公司6号窑节电改造项目执行方式上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实施效果的认定方法,这对保证项目顺利执行也是至关重要的。

  作为地方节能主管部门红河州工信委积极有效协调水泥红河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节约用电中心和红河供电局等项目各方的关系,组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节电模式,认真履行了国家《节约能源法》赋予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

  现在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将安排其他节电的项目的实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稳步开展。我们期待着能有更多的节能成果分享。对众多的水泥企业而言,则说明了节能降耗确实是还有不少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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