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6月1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中提出,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5年底前,现有水泥企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清洁运输改造;
到2026年底前,现有水泥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全省新建(含搬迁)和改扩建水泥企业投产时要全面实现超低排放且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
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水泥企业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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