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2024-10-16 1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乔磊

三、住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建一街与集德路交汇吉林省嘉振物流有限公司2号厂房

四、经营设施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建一街与集德路交汇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清洗、预处理并委托水泥窑协同处置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废机油滤清器10000吨/年;

收集、贮存、清洗处置HW49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900-041-49,HW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900-249-08,年经营规模9754吨。

收集、贮存、预处理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以外)、HW03、HW05、900-409-06、HW08(除398-001-08以外)、HW12、HW13、HW16、HW17(除336-100-17以外)、HW18、900-020-19、261-040-20、HW23、261-045-25、384-002-26、261-046-27、261-048-27、261-050-28、092-003-33、900-029-33

(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HW35(除193-003-35以外)、HW37、HW38(除261-064-38、261-065-38以外)、261-070-39、261-071-39、261-072-40、HW45、HW46、261-088-47、336-106-47、HW48(除321-024-48、321-026-48、321-034-48以外)、900-039-49、900-041-49(感染性废物除外)、772-006-49(感染性废物除外)、900-042-49(感染性废物除外,其他废物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900-046-49、900-047-49(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900-053-49、900-999-49(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添加锯末用于生产替代性燃料14500t/a,并委托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三线、四线水泥窑协同处置。

七、许可期限: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

初审:孙瑜复审:于新刚终审:董学慧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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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20: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