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网独家:环山环保科技违规新增水泥产能整改之六问

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 2024-10-16 15:37

近日,河南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所附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第十五项为违规新增钢铁和水泥产能。其中水泥部分为,新乡市环山环保科技公司新建5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按要求应实行产能2:1减量替代,辉县市、卫辉市违规出台规避产能置换文件,减量替代弱化为等量替代,省工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督察进驻时,该公司实际产量达到8000吨/日以上,超出设计产能45%。

下面回头梳理一下新建5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几个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2021年12月3日,专家组成立核查小组,对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一条2500t/d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一条3000t/d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拟实施退城异地搬迁并合并建设一条5500t/d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相关真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和核实确认。结论一是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上述一条2500t/d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上述一条3000t/d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相关手续均合法合规、完整齐全;二是上述两条拟迁建合并的生产线属于王瑞林同志的同一实际控股人,且位于新乡市同一个行政区域内,二者异地搬迁合并建设成为一条5500t/d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修订发布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文)及其相关《实施办法》政策解读第四条政策规定精神“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不用进行产能置换。

——2022年4月7日,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产5500吨协同处置10万吨垃圾发电飞灰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退城异地迁建技改项目有关产能情况的公示。

——2022年4月24日,河南省工信厅根据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该项目建设产能置换具体政策的确认,按照《河南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试行)》(豫工信材〔2021〕144号)有关规定,将技改合并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项目有关产能情况进行公示。

——2022年5月12日,河南省工信厅公告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条日产5500吨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10万吨垃圾发电飞灰项目有关产能情况。

——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进驻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时,该公司实际产量达到8000吨/日以上,超出设计产能45%。

——2024年2月2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2024年4月8日,河南省工信厅公示“2023年河南省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清单显示的仍然分别为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和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3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备注栏统一标记为技改合并建设一条日产5500吨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垃圾发电飞灰项目。

——2024年7月8日,河南省工信厅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落实河南省整改方案,发布《关于撤销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合并建设一条日产5500吨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有关产能情况公告的公告》。

——2024年10月10日,河南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对违规新增水泥产能依法整治。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整改措施:新乡市:废止辉县市、卫辉市违规出台的产能置换文件。查验新乡市环山环保科技公司新建5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实际生产能力,2025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超产能问题整改。加强日常监管,杜绝超产能生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是监督指导新乡市依法整治违规新增的水泥熟料产能。二是对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三是严格规范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审核把关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强化产能置换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企业擅自新增产能问题。

经对违规新增水泥产能整改内容梳理后,有几个问题还不太理解。

1、在环山环保5500吨/日项目进行前期工作时称,项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修订发布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文)及其相关《实施办法》政策解读第四条政策规定精神“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不用进行产能置换。

在新乡市公示中更有详细说明,按照《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相关政策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复函确认“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3000t/d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如确属不扩大产能异地搬迁合并项目,且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迁建条件,可依据该《办法》规定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但应公示、公告项目迁建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各上级主管部门都有“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只要公示即可。使减量替代弱化为等量替代,不得不追问相关置换政策适用条款是否严谨,以至在执行中出现走样?

2、环山环保5500吨/日项目在有关产能情况公示中标明其计划点火投产时间为2023年12月。从2023年11~12月间督察进驻时,就发现实际产量已达到8000吨/日以上的情况看,项目应早在3季度或之前投产了。可为什么直至2024年4月公示的“2023年河南省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中,不见火岔村的环山环保的身影,仍然是实施退城异地搬迁并合并前的孟庄镇孟坟村和汲水镇的两个项目,在备注中还在称技改合并建设一条日产5500吨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垃圾发电飞灰项目呢?不得不追问新项目点火投产前关停了没有?

3、2024年7月省工信厅撤销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合并建设一条日产5500吨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有关产能情况公告,即废止了项目产能置换文件,原产能置换不作数了,那应替代的产能置换在哪儿?在新替代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之前,该生产线该不该按《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1年版)》“整改到位前不得点火投产”的规定停产呢?

4、环山环保5500吨/日项目2025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超产能问题整改。但在整改到位前该采取哪些措施呢?

5、《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1年版)》规定,对产能置换方案核实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8年8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两部委办联合发布《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将作为负面典型向全国通报。对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把关、监督落实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在省《整改方案》中表态“三不放过”(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整改措施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体现在何处?

6、2021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下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办法》要求,被督察对象应当根据督察指出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拉条挂账,确保可实施、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从清单第十五项整改方案看,可实施是不是还有点虚呢?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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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20: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