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水泥:新一期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始了!

尖峰水泥 · 2024-10-11 11:08

集团公司日前发出通知,2024年度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即日起展开。

根据《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期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面向公司内部员工,认定范围为公司经过备案的药物制剂工、化学检验员、有机合成工、水泥生产工等四类职业(工种),其中药物制剂工涉及胶囊剂工、液体药剂(粉针剂)工、栓剂工、片剂工、滴丸工、颗粒剂(干混悬剂)工等工种,水泥生产工涉及水泥生产中控员、水泥生产巡检工、水泥质检员等工种。本次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国家技能等级标准,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

为了做好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公司已经成立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认定的管理、业务指导,落实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认定的政策、法规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牵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药业、水泥两业务板块下的各单位分别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行业认定工种的教材、讲义、题库编制,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制订考试与实操考核的项目内容、技术要求和评分标准,裁决有争议的考评技术问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省、市职业技能认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省一体化平台的相关流程操作;参与认定工作的监督、质量督导和评估。

和以往相比,本期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多了些新内容。在此之前,公司已经制定下发了《“一岗多能”实施方案》,实施“一人多岗、一人多技、一岗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战略。这一人才培养思路在本期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也得到了体现。通知中特别指出,公司鼓励员工申报第二职业(工种)和药物制剂工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同时规定,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员工,参加同行业第二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时,认定等级原则上不高于已取得的职业(工种)的级别;已经取得药物制剂工技能等级的员工,参加相近工种的实操考核(无须参加理论知识考试),考核合格的其原有等级不变,但视同取得了新的技能等级,可认定为具备“一岗多能”资格;参加药物制剂工技能等级晋升的员工,除了参加正常晋升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本工种的实操考核外,新增相近工种的实操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的可认定为具备“一岗多能”资格。

根据认定工作计划安排,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将在10月下旬进行。(傅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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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2: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