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期,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贷款人招商银行南昌青山湖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2011年青字第0148110057号),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仟万整,期间为壹年。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万年青)自愿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并与招行青山湖支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1年青字第0048110027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近期,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万年青)与贷款人招商银行南昌青山湖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2011年青字第0148110058号),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间为一年。因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南方万年青自愿为玉山万年青提供担保,并与招行青山湖支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1年青字第0048110025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近期,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金万年青)与贷款人招商银行南昌青山湖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2011年青字第0148110056号),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间为一年。因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南方万年青自愿为瑞金万年青公司提供担保,并与招行青山湖支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1年青字第0048110026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于1997年上市,公司注册地:江西省万年县,法定代表人:刘明寿,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等。
公司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8670.99万元,负债总额为425251.66万元,净资产为233419.34万元,营业收入为384711.75万元,利润总额为38623.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26.33万元。
2、玉山万年青经玉山工商局批准成立,法定住所:江西省玉山县岩瑞镇。法定代表人:江尚文。公司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等。
玉山万年青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4744.29万元,负债总额为44166.09万元,净资产40578.20万元,营业收入50540.97万元,利润总额4624.94万元,净利润3441.72万元。
3、瑞金万年青经瑞金工商局批准成立,法定住所:江西省瑞金市云山乡。法定代表人:江尚文。公司经营范围:水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瑞金万年青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0175.11万元,负债总额为106420.67万元,净资产63754.44万元,营业收入78972.03万元,利润总额5209.11万元,净利润3059.73万元。
4、公司、南方万年青、玉山万年青、瑞金万年青股权结构图。
南方万年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
合同名称:《最高额不可撤消担保书》
合同编号: 2011年青字第0048110027号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1、本合同为最高额的保证: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本保证人自愿为授信人在《授信协议》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
1.3、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1.4、争议以及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此协议产生的纠纷和争议,保证人同意按照《授信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2、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
合同名称:《最高额不可撤消担保书》
合同编号: 2011年青字第0048110025号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2.1、本合同为最高额的保证: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本保证人自愿为授信人在《授信协议》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2、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
2.3、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2.4、争议以及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此协议产生的纠纷和争议,保证人同意按照《授信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3、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
合同名称:《最高额不可撤消担保书》
合同编号:2011年青字第0048110026号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本合同为最高额的保证: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本保证人自愿为授信人在《授信协议》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2、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
3.3、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3.4、争议以及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此协议产生的纠纷和争议,保证人同意按照《授信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提请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上述贷款可以补充公司生产的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后续保障。南方万年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南方万年青50%股权,同时也持有玉山万年青20%股权,因此此次担保没有做反担保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借款担保事项中,公司向招行借款人民币肆仟万中的叁仟万为新增金额,其他皆为续贷。截止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仅限于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之间)总额是19488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9%,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合同;
2、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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