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股权转让给中非集团

证券时报 · 2004-06-2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000,000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每股转让价格:5.10元,总价款为2601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2%,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注册资本为55,897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法定代表人为谭仲明。该公司是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管理的大型非金属材料工业骨干企业。主营业务为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应用制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测、咨询、设计、监理;公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建材行业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组织矿山、土石方工程的承包及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和建筑用钢结构架的研制等。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冻结的本公司51,000,000股法人股已于2004年6月25日解冻、质押后再司法冻结。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25日将持有的本公司51,000,000股法人股质押给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质押手续办理后次日,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向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股权购买预付款1400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编辑:zyj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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