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对水泥行业是把双刃剑

中国建材网 · 2011-11-14 00:00

  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宣布正式调整现有的资源税税率。其中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按销售额的5%——10%从价征收,煤炭行业仍保持从量征收,但焦煤的税率由之前的每吨8元上涨到每吨8-20元,其他煤炭保持每吨0.3-5元不变。

  石油、天然气税率的调动我们可以暂且不予理会,但与水泥业密切相关的煤炭资源税的上涨则应重点关注。

  事实上,自从去年6月新疆开始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市场曾普遍担忧全国煤炭资源税可能改为从价计征方法,从而可能造成大幅增加煤炭企业税赋成本。但从本次公布的新资源税条例来看,国务院明显采取谨慎原则,影响较大的仅为焦煤。

  有行业人士对此分析表示,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耗的70%以上,影响面较大,加之通胀压力仍未完全消退,可能是此次资源税的调整仍较“温和”的原因,但此次调整仅是一个开始,未来仍有空间,因为在土地财政逼近穷途末路后,从利润丰厚的煤炭行业中进行再分配也是政府的现实选择。

  对此,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曾发表自己的观点,认为“尽管煤炭‘从价定率’的口子还没开,但将征收力度上调,已经是在为转调做铺垫。”

  但笔者认为即便征收力度上调,对煤炭企业而言影响并不算大。让我们来算一笔账。如果按照最高标准计算,焦煤资源成本的提升12元/吨,幅度为150%,影响相对大。而对动力煤而言,与之前山西、内蒙等主要产煤动力煤3.2元/吨的征收标准相比,新标准只增加了1.8元/吨,影响不大。

  此外在我国,煤企的赢利能力良好。煤炭企业有极强的转嫁能力,资源税改革极可能成为企业提高煤价的推动因素。

  一旦煤炭走俏,作为煤价再次上涨推到的“第一块骨牌”将是电企,这对于当前本已亏损的火电企业来说,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今年,大范围的电荒已经让水泥行业的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如果煤价上调,加之“市场煤、计划电”的定价机制,电荒或许会更加肆虐;另一方面,如果电价顺势上调,对于处于电力资源下游的水泥行业而言,无疑会大幅压缩赢利空间。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此次资源税的上调在对水泥业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也有一些积极影响。首当其冲的莫过于促进节能减排和落后产能的淘汰。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扩大了对水泥的需求。而水泥行业被列为“三高”,即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行业。

  如果煤炭资源税上调,水泥企业成本上升,为降低成本赢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水泥企业必然加大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淘汰一部分资源消耗较大的落后产能,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又利好的。

  因此,这次的资源税调整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即在加剧电荒、压缩水泥企业利润空间的同时,又能促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当然,具体的发展态势如何,还得看市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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