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参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以下简称《置换方案》)经公示后无异议,现将《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石化分公司120万吨二期乙烯配套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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