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批次水泥制品不合格,由海南这些企业生产
2月1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昌江石碌鸿达水泥制品坊、万宁和乐水泥管厂、乐东抱由新源水泥制品厂、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临高县)、万宁市海建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全景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临高县)等7家企业生产不合格水泥制品。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3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领域的水泥制品产品进行省级监督抽查,抽查产品5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14%。7批次不合格水泥制品产品为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制楼板等,分别由昌江石碌鸿达水泥制品坊、万宁和乐水泥管厂、乐东抱由新源水泥制品厂、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临高县)、万宁市海建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全景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临高县)等7家企业生产。
不合格项目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外压荷载、预制楼板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外压荷载”不合格,主要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有意修改混凝土配方和减少钢筋数量或降低钢筋直径,偷工减料所致,造成产品配筋不足,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外压荷载”是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最重要的物理性能指标,该项目不合格就有可能造成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用在工程使用后,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并容易产生破裂,造成道路下陷或者排水不畅,阻断交通,加之破裂的管道污水外泄,将导致地下水资源及环境污染,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质量。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不合格,主要是板侧外露钢筋长度不合格,外露钢筋长度过长或过短,其原因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预留外露钢筋未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裁切,导致裁切后的外露钢筋长短不一,不在设计规范要求内。预制楼板中板侧外露钢筋连接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支座连接和后浇带连接。板侧外露钢筋其长度要过梁或墙中心线。如果板侧外露钢筋长度过短,会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影响整体结构性能;如果板侧外露钢筋长度过长,则会导致板侧外露钢筋无法放置,尤其是外露钢筋带有135°或90°弯钩的更难放置,这样现场处理起来更加复杂,增加施工的难度。因此控制好预制楼板外露钢筋长度尤为重要,其长度偏差控制在±5mm以内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的结果移交被抽检生产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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