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厂区不同窑线可以进行错峰生产置换 《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2024/09/14 11:17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9月14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指出,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9月14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指出,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细则》提到,同一水泥生产厂区内的不同生产线可以进行错峰生产置换;不同水泥生产企业之间错峰生产置换仅限于同一市(州)内;不同窑型生产线和熟料交易量置换,按照实际产量进行折算。被置换生产线错峰生产任务外的超停天数可用于置换。

《细则》还明确了,超低排放差异化、能效水平差异化、特种水泥差异化、协同处置差异化、资源综合利用差异化、密线置换差异化等六种条件下的错峰生产要求。但超低排放、能效水平、特种水泥、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五类差异化错峰生产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减免。

以下为文件全文: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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