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完成时间表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区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内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全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
指标要求
满足地方标准要求。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前需严格落实自治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新建企业自2024年5月4日起,现有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地方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设。
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大对过剩产能控制力度,坚决遏制新增水泥产能。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自治区工业行业2022-2025年高耗低效产能整合退出实施方案》(宁制组办发﹝2022﹞2号),通过综合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企业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超低排放迫在眉睫,对水泥企业而言,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超低排放改造技术。为此,6月13-14日,中国水泥网在江苏南京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装备更新论坛》”上将对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进行对比分析。会后还将组织参观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矿山—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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