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宜章:如何治理廉租房一住到“永远”
4月中旬,湖南省宜章县原家住瑶岗仙矿的张俊峰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房管部门安排的廉租房。这是一套二室一厅的廉租房,市场上同面积房的租金每个月在450元左右,但张俊峰每个月只需要付140元,大大减轻了低保户张俊峰一家人的生活压力。
但如果没有原租户邓柳江一家的退出,张俊峰的廉租房梦仍然有待时日。
原来租住该房的邓柳江一家,因儿子19岁了外出务工1年多,家庭收入条件有所好转。在房管部门的劝说下,他们很自觉搬出住了两年的廉租房。
同期搬出廉租房的何小霞、谢韬等人至今仍怀有留恋之情:“那里户型不错、周围环境也好,要不是他们讲还有更加困难的,我真的舍不得搬。”
2005年以来,随着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出台,在有效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同时,也给各地的建设管理实践出了一张“试卷”。
地处湖南南大门的宜章县,是湖南省级贫困县。针对一些地方爆出的保障房选址偏僻、质量堪忧等问题,县委书记欧阳锋反复叮嘱相关职能部门“廉租房决不能廉价建,不能形成新的贫民窟”,“让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保障”。
县里专门在玉溪镇马耳冲整体规划了2000亩土地,将廉租房、公租房、棚改房、危改房、安置房等涉城、涉房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统一建设;还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全县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细分到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把手负总责”制度。
短短几年时间,该县先后投入9亿多元,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4.61万平方米,其中筹建廉租房4318套,公租房2220套,城市、国有工矿等5类棚户区改造4665套,农村危旧房改造4800套。
数量巨大的保障房面对的是该县“有意放开”的保障人群:进城务工农民家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低收入农民工均在其列。
宜章县规定,取得城镇户籍两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在城区有稳定职业、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0%的无房进城务工家庭,可与城镇低收入家庭一样,享受公租房保障申请。
户口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在城区区域内具有稳定职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具有稳定职业的低收入农民工,可与城镇低收入家庭一样享受公租房保障申请。
此外,对于三级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军烈属、复转军人和其他急需救助的特殊家庭,也予以优先保障。
房子建好了,如何把好入住者的进口关?宜章县针对性地实施了“五审四公示”制度,并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即便如此,数千户的廉租房公租房的繁重管理工作中仍有瑕疵,房管部门发现,其中存在着骗租、贪占便宜、不按规定年检年审、不按时缴纳租金、不按规定退出保障房等现象。此外,转租、转借、经营谋利、空闲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些后续管理问题如乱麻一样,让宜章县房管部门备感头痛。
经过认真思考后,宜章县要求,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期满1年的,全面进行年度复审,年检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保障满5年的还需要继续保障的,由社区(居委会)重新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进一步核准入住条件;保障满10年的,一般情况作退出处理,重新进行申请审核登记。
然而,经认定住户不再符合居住条件,却常有硬赖着不走的,想把廉租搞成终身制。
宜章县房管部门从宾馆房卡管理上得到启示,建立了“两把锁”的退出管理模式:在保障性住房的普通防盗门上,统一加装智能电子管理锁。住户拥有电子门锁和普通钥匙,电子门锁设定租期,期限一到,住户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续期,如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房管部门对电子门锁停止授权开锁,电子门锁会自动失效打不开,从而控制住户入住。
同时,县里采取经济、行政、法律三种手段进行调控。他们在收缴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等保障房租金时,根据基准租金和房屋租金调节系数计算租金价格。在此基础上,再按照住户生活贫困程度不同,给予相应补贴,这样导致住户一旦不符合保障条件,实缴的租金就会达到、甚至高于市场价。而对于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责令住户退出保障性住房的行政决定后,住户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职能部门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清查94起擅自转租、转让或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等违法违规行为,清退5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
编辑:余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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