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水泥]金华市首个商标\"尖峰\":知识产权日展现品牌力量与里程碑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金华市知识产权馆经过重新装修正式对外开放。此次展厅的更新不仅充分展示了金华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显著成果,更凸显了商标品牌建设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值得一提的是,我公司的“尖峰”商标作为金华市首个注册商标,在展厅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被知识产权馆重点展出的“尖峰”商标,于1980年9月25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正式批准注册。这个商标图案以挺拔的尖峰山、飘浮的云朵为主要元素,整体简洁大方,有很强的装饰效果。它不仅是尖峰的首个注册商标,也是金华市商标注册领域的里程碑,更是企业形象与价值的象征。
在此之前,由于国内大部分企业缺乏品牌意识,金华企业都没有正式注册的商标。尖峰集团的前身金华水泥厂,产品外包装上只简单印了产品品种和厂名。改革开放之后,当时的厂领导敏锐地意识到产品品牌问题,通过集体讨论、修改,确定了“尖峰”商标图案,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生效。1980年12月,第一批印有“尖峰”商标的水泥正式投放市场。
从第一个商标注册生效开始,公司始终将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的培育与保护视为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改制以来,公司深知商标不仅是企业的形象标识,更是企业价值的核心体现,所以一直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品质为基础,积极投入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公司目前已成功注册了涵盖22个类别的共计267件商标。集团及下属企业也荣获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湖北名牌产品、云南名牌产品等一系列荣誉,使公司成为金华市商标品牌建设的典范。
商标品牌的建设和保护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加大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品牌建设方面的投入,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知识产权工作为企业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项崇平)
原标题:“尖峰”——金华市首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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