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对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核验

2014/03/31 14:07 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监督总站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对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采购和进场检验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进场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没有进行认真核对......

  北京市监督总站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对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采购和进场检验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进场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没有进行认真核对。一是对生产厂家提供的虚假质量检验报告不能及时发现;二是存档的复印件未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未注明原件存放处,无经办人签字和时间;三是不能及时索取进场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预拌混凝土生产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提高质量意识,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 385-2011)第4.1.5条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做好原材料质量管理工作。


编辑:王欣欣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09-28 1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