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将改造 外环线内企业应迁出

北方网 王月 · 2014-03-24 08:42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实施,天津市建设交通委要求近日起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砂石料场、上料传输、场区地面硬化、粉料筒仓等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彻底治理企业生产扬尘。外环线以内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原则上应迁出,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控尘改造。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制定了《天津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控尘改造标准图集》,明确提升改造标准、步骤、方法、成果。同时,向全市200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下达提升改造任务,规定验收及完成时限。

“全封闭”是此次提升改造的一个关键词。天津市建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场、砂石料仓上料口、上料传输皮带将进行全封闭改造,不得裸露堆放、露天作业;散料输送管道必须全封闭,不得出现粉尘外泄;废弃浆水必须进行沉淀处理,实现循环利用,不得无序排放;场区进出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装置,不得带泥上路。

对企业场站选址,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外环线以内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原则上应迁出,未迁出企业应严格按照《图集》中方案一进行重点改造;外环线以外5公里范围内和主干道周边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可根据《图集》方案进行改造。场站选址应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城市性质、功能分区、气象条件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存在操作安全隐患(如高压走廊等)的场站,应予以迁址。

今年6月30日前,天津市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完成控尘改造。已经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凡达到控尘改造标准的,由市建设交通委核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尚未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凡达到控尘改造标准的,经市建设交通委控尘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由市建设交通委颁发临时资质证书,待其他资质要求条件均满足后,颁发正式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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