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开窑复工 大连永盛水泥被罚百万
据悉,近日大连永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连市2018年-2019年供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规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开窑复工,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其罚款100万元,并启动按日处罚程序。
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有效化解行业过剩产能,避免供暖季污染排放叠加,改善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辽宁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经信委和市环保局于2018年11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水泥错峰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错峰规定,除大连小野田水泥和大连水泥集团大连水泥厂因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可不进行错峰生产外,全市其余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停窑错峰,错峰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4月5日。
错峰工作施行以来,绝大多数水泥企业能响应政府号召及要求,积极开展错峰生产。截至2018年11月15日,全市水泥企业已全部执行错峰生产。经环保部门现场监察及群众举报,12月8日起,大连永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开窑复工。目前,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永盛水泥违法行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拟对其罚款100万元,并将启动按日处罚。
共守一片蓝天,共爱一个家园。大连市环保部门希望全市水泥熟料企业以永盛水泥违法为鉴,积极遵守政府有关错峰生产规定。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水泥熟料企业生产行为,发现水泥熟料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及时拨打12369举报。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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