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落实到企业

大智慧财经 · 2014-03-05 10:22

  周二,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信部前部长李毅中在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发言材料中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企业是经济的微观基础,是资本的载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落实到企业,做好顶层设计。

  资料显示,自党的十五大提出股份制改革,16年来,公司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公司法代替了企业法,股份制改制已全面推开。

  李毅中提出,在改革的探索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国有资本有进有退难以把握,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和金融领域的战略取向落实不到位,规范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行为方面存在缺陷等。

  李毅中认为,要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和拓展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路径。李毅中委员提出了5点建议:

  一是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实现股份制改制,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构建混合型企业。

  二是基础好的股份制企业,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选择A股、H股等境内外类别,选择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IPO。

  三是通过股权的流转、增持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

  四是继续坚持和改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续部分改制,培育优质资产推向市场,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放大资本功能。

  五是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纳外资或成为境外公司股东。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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