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11万元
2月24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2月20日收到峨眉山市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3年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企[2013]126号)拨付的2013年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11万元。......
2月24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四川金顶”)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2月20日收到2013年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11万元。
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四川金顶于2013年申请关闭了下属峨眉水泥厂,并通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审核和验收。2014年2月20日,该公司收到峨眉山市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3年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企[2013]126号)拨付的2013年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1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将计入该公司2014年“营业外收入”项目,并将对该公司2014年一季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