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2014年2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2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行申请授信及办理贷款的议案》 。......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证券代码:000877 编号:2014-006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4年2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2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刘志江、王广林、张丽荣、赵新军、王鲁岩、李通林,独立董事赵成斌、曾学敏、边新俊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行申请授信及办理贷款的议案》
公司2013年在建行黄河路支行共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该笔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债权融资类业务,贷款利率按与银行协商确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2013年12月末公司已使用10,000万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该贷款即将到期,拟继续申请。
同意公司2014年向建行黄河路支行申请授信20,000万元,并用于办理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债权融资类业务。
该议案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之子公司通过银行向关联方办理委托贷款续借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子公司通过银行向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办理4亿元委托贷款。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借款利率的确定体现了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银行向关联方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续借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刘志江、王广林、张丽荣、赵新军、王鲁岩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3月11日下午14: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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