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狮头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上交所 · 2014-02-18 17:18

股票代码:600539 股票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4-00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相关通知的要求,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均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资产注入的承诺

2007年5月,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做出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其所拥有的与狮头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矿山资源(西铭石灰岩矿)择机转让给狮头股份的承诺。

履约方式及时间:未承诺具体时间

承诺尚未履行的具体原因:从2007年下半年起,太原市政府提出了西山生态建设规划,并对西山地区化工、建材等类型的企业实施搬迁。2008年8月,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西山地区综合治理的方案,我公司被列入到企业搬迁的行列,当时政府提出我公司搬迁选址必须在太原市六城区以外,将使原承诺注入的矿山资源(西铭石灰岩矿)无法再利用,因此,失去了矿山资源注入股份公司的条件,该承诺事项未履行。

该承诺的进展:

由于企业搬迁选址几经变更,从2009年11月起,太原狮头集团公司采矿许可证(西铭石灰岩矿)未审批。最终厂址确定后,本公司开始实施2×4500T/D水泥生产线并配套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的工程建设,狮头集团公司便着手向各

级主管部门递交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的紧急请示,目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给省政府出具了意见(晋国土资发【2012】59号文件),建议同意该矿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文件晋环发【2012】148号出具了同意延续利用现有西铭石灰岩矿的意见,现已提交山西省政府等待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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