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保障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
保障房外墙内保温能不能选用B1级材料?如何确保使用的保温材料安全防火?各类保温材料的指标要不要进行节能计算?今年初刚出台的《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对上述内容均做出规定。该《指导意见》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的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指导意见》要求。
B1级可用于内保温
“不超过100米”、“外墙内保温”、“不应低于B1级(难燃材料)”,根据申城建筑市场实际情况,考虑到保障房的特殊性,B1级材料在符合上述三个硬条件下,可用于保障房,专家如是解释。《指导意见》规定:其适用于本市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节能设计;建筑外墙应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系统,保温层设置范围应为套内空间的外墙或与公共部位隔墙的内表面;建筑围护结构内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等。此外,就商品房等其它建筑而言,当符合《指导意见》第五条的各项规定时,其它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也可按照《指导意见》执行。《指导意见》最后再次强调,本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将其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参数写入住宅使用说明书。也就是说,不能笼统地写保温材料名称,必须将保温材料是有机、无机、有机与无机相结合的;内保温、外保温、内外组合保温;保温材料的厚度是多少;热工性能参数中的导热系数和传热系数是多少等一一标清,写入交房时发放给每户业主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内。
为防火加“紧箍咒”
为建筑的安全防火方面严格把好关,《指导意见》还对每种材料作了详尽的规定:在选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优先选择烟气生成速率指数和试验600s总烟气生成量低的材料(专家点评:从燃烧快慢、烟气量高低加以控制有效);毛坯房外墙内保温系统的保温层应设置保护面层,保护面层应为无机不燃板材,可采用纸面石膏板、硅钙水泥板、纤维水泥板等(专家点评:保护保温层,延长寿命,便于装修);毛坯房外墙内保温系统宜优先采用复合板内保温系统(专家点评:工厂预制新产品,质量);复合板内保温系统的保温层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外墙内保温材料采用岩棉时,应采用复合板内保温系统或岩棉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等。
按图索骥无需计算
该《指导意见》还有一个最大的亮点是:其附录的《围护结构保温材料选用及热工性能指标》多达14页,图文并茂,有数据,有示意图,还有从外墙内保温到屋面保温施工要求和标准,采用保温材料也应有尽有,真空保温板、硬泡聚氨酯板、挤塑聚苯板、模塑聚苯板、岩棉带、泡沫玻璃板、发泡水泥板,它们的各项厚度、热工性能等指标全部列于其中,今后设计时只要“按图索骥”,根据使用保温材料“对号入座”即可,无需再进行节能等方面一一计算。此附录可谓设计单位和开发商的一个好帮手。
《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和外窗材料及性能指标,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直接判定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不需要再进行节能计算和综合判断。一是建筑体型系数不得大于0.45;二是不得设置凸窗和屋顶天窗;三是不设阳台的居住空间开间窗墙比不应大于0.35;四是设有阳台的居住空间开间窗墙比不应大于0.60;五是外窗及透明阳台门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2W/(m2·K)。
此外,《指导意见》还对以往薄弱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约定”,如外墙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应沿隔墙和楼板向室内延伸,延伸长度不得少于300毫米;外窗应采用多腔塑料型材、多腔隔热(断热)铝合金型材和中空玻璃或高透低辐射中空玻璃;中空玻璃的空气层厚度不应小于9毫米等。
该《指导意见》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消防局联合组织编制。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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