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进一步规范混凝土行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重要性
高性能混凝土较普通混凝土具有高耐久性、高工作性和高体积稳定性等优点,是重要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包括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和普通强度混凝土的高性能化,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降低全寿命周期综合成本,推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推进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建筑工程规模日益增大。2012年全国混凝土结构建筑占80%以上,混凝土用量已超过13亿立方米。由于对高性能混凝土认识不足、基础研究滞后,尚未统一基本概念和评价体系,导致高性能混凝土应用还不广泛。同时,混凝土生产普遍存在强度等级偏低、绿色生产水平不高、质量控制水平较低及施工管理粗放等问题。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重要意义,加快解决混凝土生产应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升混凝土行业发展整体水平,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完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和应用工作机制,优化混凝土生产和产品结构,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整体提升我国建筑领域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和应用水平,到“十三五”末,高性能混凝土得到普遍应用。
——减少混凝土用量,推动建筑节材。推广应用C35及以上混凝土,“十三五”末产量占预拌混凝土产量50%以上。在超高层建筑和大跨度构件以及钢管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混凝土中推广应用C60及以上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推广使用大掺量掺合料混凝土,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建立混凝土耐久性指标体系,科学开展性能评价,提高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推进普通混凝土高性能化。推广先进的混凝土结构设计理念,强化耐久性要求,“十三五”末在工程建设中执行耐久性设计指标,提升混凝土综合性能,延长结构寿命。
——开展搅拌站绿色生产评估工作,提升生产水平,加快转型升级。“十二五”末50%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一星及以上,其中20%达到二星及以上,“十三五”末80%达到一星及以上,其中50%达到二星及以上。
——实施全程质量监管,推广精细化施工。加强源头控制,保证原材料质量。推广先进施工工艺,实现施工过程监管,规范支模浇筑养护,减少结构质量通病。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高性能混凝土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生产和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内生动力。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重点推动在省会城市新建建筑,特别是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的应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自然条件和建筑特点,确定本地区技术发展路线,并配套相关政策措施。
4.试点示范,标准先行。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制修订高性能混凝土相关标准,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发挥示范效应。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高性能混凝土应用基础研究。搭建集混凝土及其关键原材料研制生产、工程设计试验、标准规范制修订、工程建设等单位一体的研发平台,重点研究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控制、配合比优化设计、生产及施工质量控制、耐久性指标体系、工程设计应用以及抗震、耐火、抗裂等性能。
(二)制修订高性能混凝土相关标准。编制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适时修订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相关规范,明确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要求,提升竖向构件强度。制修订混凝土关键原材料水泥、砂石、掺合料等产品相关标准。建立并完善工程标准与产品标准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三)推动混凝土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混凝土生产行业准入门槛,建立搅拌站绿色生产评估制度,强化与资质管理、联合重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等工作联动,规范行业管理。引导并支持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创新经营业态和商业模式,大力整合竞争乏力的商混站,提高生产集中度。
(四)推广混凝土生产和应用先进技术。推广配合比设计优化技术,加大消纳产业固废力度,提升混凝土性能,实现水泥减量化。提升砂石、混凝土生产装备智能化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提高掺和材、外加剂成分监测与质量分级控制能力,保障混凝土质量。发展贴近工程建设市场需要的移动式混凝土生产成套装备。采用精细化施工技术,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工程质量。
(五)加强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混凝土及其关键原材料生产、储运、现场施工应用质量监督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质量保证体系,对混凝土及其关键原材料生产、储运、浇筑、养护全过程进行监管,实现生产质量监管全程无缝链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合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协调组,统筹混凝土及其关键原材料的生产和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解决推广应用中的重大共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的优秀建筑设计奖、绿色建筑评定等活动中,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情况作为参评或获奖条件之一,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科学采用高性能混凝土。修订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生产高标号水泥、高性能混凝土。
(三)开展宣贯培训。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并宣贯实施预拌混凝土生产行业准入条件、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级技术要求和管理办法、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开展技术培训和师资培训。依托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指导组,结合示范生产线和示范工程,在全国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推广和普及工作。
(四)优化发展环境。各地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混凝土绿色生产和应用的良好氛围。有关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从业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共同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的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和考核机制,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月14日
编辑:王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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