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水泥企业增产增效 最高奖励100万元
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24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2024年经济“1+4”重点工作部署,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企业扩大生产、项目加快投资,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确保实现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工业投资实现扭负为正,制定本政策措施。
措施中针对水泥行业经济稳增长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1、根据企业二季度新增产值规模、增速等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增产增效奖励:对有基数的在库企业,根据2024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产值增量及增速,分行业分类给予最高不超100万元的奖励。对无基数的新建投产企业(2023年7月1日后入库),根据2024年二季度总产值情况,分行业分类给予最高不超1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给予奖励。
2、建材行业重点帮助水泥企业拓市场、去库存,力争上半年产值累计同比增长2%以上。
3、持续开展广西工业品供需对接活动。支持工业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力度,抓好2024年第一期广西工业服务保障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供需对接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举办“广西好品”东盟专场(南宁)供需对接活动,帮助汽车、机械、钢铁、水泥、有色等企业与东盟及区内外客商、采购商、经销商等加强产销合作关系。
4、实施投资增量补助,对2024年二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且较2023年二季度投资同比增长的项目,按投资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补助。实施重大项目补助,2024年二季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补助。同时符合投资增量补助和重大项目补助的项目,仅享受其中一类补助。
5、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区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与龙头企业“一对一”制定公路运输方案,通过“以量定价”等方式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用。鼓励北部湾港运营单位进一步降低港口运输综合物流成本。优化西江船闸运行调度,提升通航效率和闸次,加快工业产品过闸。加强工业企业进出口通关服务,建立完善重点企业通关白名单,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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