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手规范地方电价

第一财经日报 · 2011-06-24 00:00

  新一轮电价清理来临

  新一轮全国性的电价清理风暴似乎已经刮起。

  时隔一年多之后,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出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

  对地方擅自优惠“绝不姑息”

  2010年5月,发改委、监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在其督促下,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开展了对优惠电价的清理。当时,22个省区市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措施全部得以纠正,各类企业被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目录电价。

  但是,在昨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中,发改委称,目前一些地方采取各种方式试图恢复优惠电价。

  从外部形势看,今年上半年,中国的重工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出现了快速增长。而一些地方擅自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助长了这一态势。

  发改委表示,出台上述通知的原因之一,是为了坚决遏制各地越权出台优惠电价措施的势头反弹,巩固2010年节能减排电价大检查成果。

  发改委表示:“凡是未经我委批准,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制定调整电价管理政策,自行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未经我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阻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的地方和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利益主导 屡禁不止

  这已经不是发改委首次清理优惠电价。2006年,发改委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后,2007年、2008年、2009年都曾发出对涉及优惠电价和电价执行不规范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特别是2008年~2009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多个地方政府为刺激当地经济,曾利用现有的大用户直接交易等政策,压低工业电价。

  地方自行降价的行为打乱了中央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的连续性,也会加大发电企业的亏损。特别今年局部地区用电短缺的情况下,优惠工业电价的存在无疑让居民缺电情况雪上加霜。[Page]

  但为何年年清查,优惠电价还是屡禁不止?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 专栏)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根本原因在于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有分歧,地方发展工业及高耗能产业事关地方经济利益,但电力生产及调配,特别是五大发电集团的电力生产和调配是中央的资源,地方出台的优惠电价可以看作擅自以中央资源支持地方,这和中央坚持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方向并不一致。

  林伯强认为,此次通知下发后,同2010年相仿,也会出现一轮清理地方电价的行动,这对减轻局部电力短缺多少会有一些作用。

  去年,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达标的目标,政府对优惠电价的清理曾经相当严格。但当前中国经济出现软着陆的态势,政府在清理优惠电价时,或许会比去年更多考虑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压缩过网费“灰色地带”

  记者注意到,除了对地方优惠电价的清理,发改委的通知还将规范电价的范围拓展到严格执行国家上网电价政策和严格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这两项政策都有助于缓解当前发电企业的亏损。

  发改委此次在文件中明确表示,严禁以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以及开展电力市场单边、多边交易等形式,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行为。

  此前一份来自华中电监局的报告就揭示了这样的一个案例:在甘肃通过德阳—宝鸡直流输电工程向江西送电的过程中,甘肃省的上网电价加上过网费用,要超过江西上网的标杆电价。由此,为促成电力输送交易,电网企业就压低了甘肃电企的上网电价,当发电企业难以承受时就使送电无法进行。偏高的输电费形成了跨区、跨省交易的壁垒。

  林伯强认为,严格执行国家上网电价政策,规范跨区、跨省交易的关键问题是通过输配分开,弄清电网输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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