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形势严峻水泥企业面临“新考验”

中国建材报 褚赞赞 · 2014-01-09 09:24

  2011年,我国华北、华中等地出现了长时间、大范围的雾霾天气。2013年12月25日,圣诞节,有关中央气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当天山东、河北、安徽等省份发布省级雾霾预警,地级市发布预警的多达25个。此前两日,全国大部分地区大气细颗粒物PM 2.5日均浓度明显升高。2011年以来,中国数亿人口、数百城市遭受雾霾侵袭。如今的雾霾天气不减反增,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环保形势十分严峻。据官方资料统计,我国水泥工业的PM、SO2、NOx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例分别高达15~20%、3~4%、8~10%,属于污染控制重点行业。2012年,中国水泥产量达到22.1吨,占世界水泥产量的56%。水泥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同时也是排污大户之一,必须积极行动。新年伊始,让我们对过去2013年水泥行业环保大事件作出总结回顾,希望2014年水泥企业都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让水泥变得更加绿色,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美丽。

  环保部部署

  水泥脱硝等重点项目核查工作

  环境保护部召开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参加会议并讲话。他要求,一要明确考核规定,落实奖惩措施;二要逐一落实目标责任书项目,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电力脱硫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等重点项目;三要开展全口径核查核算,全面推行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全口径核算;四要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五要做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

  环保部对19省区六大重污染行业

  实施排放限值

  2013年2月19日,环保部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包括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内的重点控制区,将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实施特别排放限值。会议确定,这些地区从2013年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对现有项目,这些地区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广东省试点碳排放权交易

  水泥等行业率先试水

  广东省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开始进入实操阶段。2015年该省将形成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为一种配额交易机制,即政府通过总量控制,向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规定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额度,要求企业对其温室气体排放实行总量管理和减排,并对超出配额的排放给予重罚。电力、水泥、钢铁、石化四大行业的企业已开始接受第一批培训,率先试水。

  水泥行业治污减

  排技术取得新突破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和科技司联合在陕西省咸阳市召开了水泥窑选择性非催化还原(以下简称为SNCR)烟气脱硝技术鉴定会。由清华大学郝吉明院士任主任委员、共11位分别来自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组成的鉴定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由江苏科行环保有限公司自主开发、并在陕西声威建材泾阳水泥生产线上平稳运行一年多的水泥窑SNCR烟气脱硝技术,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双还原剂切换、还原剂喷量自动调节、喷枪组件可伸缩、系统双反馈等独创性,工程应用监测数据表明,利用该技术可有效治理减排烟气中60%以上的氮氧化物,氨逃逸控制在8mg/Nm3以内,且一次性投资较少,运行费用较低,系统稳定可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表明我国水泥行业急需的氮氧化物减排技术取得了新突破。

  新标准提升水泥环境指标

  新技术引领行业节能减排

  2013年中国水泥协会环资委员会年会5月16日在贵阳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水泥协会主办,以“新标准提升水泥环境指标,新技术引领行业节能减排”为主题,针对水泥工业在清洁生产中的政策、思路及发展方向,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情况,水泥工业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和交流。

  水泥业上市公司环境违规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多家机构的调研显示,近年来,持续扩张的中国水泥市场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目前在沪深两地上市的水泥公司总市值已超过了2200亿元。各大水泥上市公司加大了兼并重组的步伐,到2010年底,全国水泥产量前十位的集团公司产量已占全国总产量的40%以上。上述机构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水泥企业存在环境违规记录,甚至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中国污染地图数据库以“水泥”,“混凝土”为关键字检索,截至2013年5月18日显示有超过3500条的环境监管记录。

  发改委首次明确在火电水泥等行业

  开展碳捕集试验项目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试验示范是“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同时,首次明确,在火电、煤化工、水泥和钢铁行业中开展碳捕集试验项目,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及相关政策激励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

  2013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我国发布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

  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2013年12月27日,中国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及其配套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3项标准,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原有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的基础上增加了散装水泥中转站;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标准重点提高了PM、NOx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现有企业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情况,以及国家调整过剩产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则执行原标准至2015年7月1日过渡期结束。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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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