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交易,广东做对了什么?
碳排放交易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方法正确,改革事半功倍、破浪前行。当打响碳排放交易这场硬仗和攻坚战,迫切需要在统筹规划中推进,顺利推进并非易事,而广东却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绩单:
实现中国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一级市场首例配额交易;
在第二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期间,广碳所推出的个人购碳业务累计成交2000多吨自愿减排量;
广碳所与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签署了共150亿元的意向授信协议;
储备了全国首例VCS标准开发的江西林业碳汇288万吨;
启动低碳产品认证、全国个人购碳平台和碳积分交易平台建设等;
……
广东做了什么?
“上”与“下”呼应
碳排放交易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迫切需要把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结合起来,在摸石过河中把握规律,在统筹规划中推进改革。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中,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一是迅速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低碳试点工作后,广东省政府立即行动,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宣布试点工作启动,省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动员部署。2012年9月,朱小丹省长亲自宣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二是加强领导。省政府建立了省低碳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徐少华常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三是认真谋划。2012年,省政府密集出台《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低碳试点工作文件。四是落实资金。2011年起,省财政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在节能、循环经济、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等相关领域也安排了专项资金。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中,广东省特别注重基层实践和群众首创。
在基础实践和群众首创形成的典型案例基础上,广东确定了广州市、珠海市、河源市、江门市4个低碳试点城市和珠海市横琴新区、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顺德区、韶关市乳源县、河源市和平县、梅州市兴宁市、梅州市大埔县、云浮市云安县8个低碳试点县(区)。如佛山市禅城区依托“绿行者同盟”公益平台推进低碳试点区建设,创新低碳商业模式,首创市民“低碳积分制”,广泛发动企业和公众参与低碳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速”与“质”平衡
碳排放交易,既要加快推进,又要取保质量,不拖延,不冒进,广东统筹好“速”与“质”的平衡,让碳排放交易工作稳妥进行。
在时间表方面,根据省政府部署,广东“十二五”时期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2年—2013年上半年),启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核证、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体系,正式挂牌成立碳排放权交易所。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启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不断完善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体系,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加强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工作协调。第三阶段深化阶段(2015年),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省内碳排放权交易顺利开展,力争率先启动省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总结评估,研究“十三五”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
而在碳排放交易中,统筹好两个市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上,买方为企业、卖方则是广东省政府。企业可通过广碳所平台,向政府认购碳排放权配额。二级市场则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市场;当企业通过节能减排,产生了富余的碳排放权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出售。“一、二级市场启动后,广东省今年的年减排能力可以达到上亿吨”,广碳所总裁靳国良显得信心十足。
“点”与“面”协调
广东纳入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的行业范围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力、水泥、钢铁、陶瓷、石化、纺织、有色、塑料、造纸等工业行业以及公共建筑、交通运输领域的重点企业(单位)纳入。工业企业纳入门槛为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及上以上的企业,交通、建筑领域企业纳入标准将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而重点的四个行业(电力、水泥、石化、钢铁)与其他更多行业在纳入时间和范围的区别对待,做到“点”与“面”的协调。
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初期,首批选择电力、水泥、石化、钢铁四个行业的223家控排企业纳入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范围。主要考虑:一是这些行业2010年碳排放占全省总排放58%,有一定覆盖范围;二是这些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的基础较好;三是这些行业减排潜力大,行业间减排成本差异大,有利于形成交易需求。
日前,首批纳入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的企业共242家已经揭晓,包括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企业。其中,首批控排企业为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个行业2011年、2012年任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共202家;首批控排企业为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个行业预计2013-2015年和“十三五”投产的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共40家。
在“点”与“面”的协调中,广东碳排放交易稳妥推进。12月10日前,完成首批免费配额发放;12月中旬,完成首批有偿配额发放;今年年底前,启动碳排放权配额在线交易。
“左”与“右”兼顾
碳排放交易作为系统工程,必须部署周全,各方各面都统筹好。广东做了充分的工作:政策法规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市场服务体系、信息支撑体系等四大体系协同支撑、总量设定机制、配额分配机制、报告核查机制、交易机制、激励惩罚机制等五大机制相互配合。
碳排放权配额的科学管理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成功运行的关键环节。广东省在碳排放权配额总量设定过程中,遵循以下四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是既保障发展又促进减排。考虑广东省经济发展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仍将持续,发展仍是主要任务,在配额总量设定中预留足够增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是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对现有企业提出合理减排要求,对新建项目提高准入门槛,总量中预留部分配额保证高技术水平、低排放、高附加值的项目建设需要。
三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对数据基础较好、不同技术水平、单位产品碳排放差异较大的行业企业,采用国际通行的基准线法分配配额,以鼓励技术进步;同时对暂不具备基准线法分配条件的行业企业,在考虑减排潜力与先期减排行动基础上,采用历史法分配配额。
四是配额实行部分有偿发放与免费发放。引入国际通行的配额有偿发放制度,同时考虑初期减轻企业成本,尽量减少有偿发放比例。
广东省确定了首批配额总量,配额总量由控排企业配额和储备配额构成。2013年度配额总量约为3.88亿吨(1吨配额等于1吨二氧化碳排放),其中,控排企业配额为3.5亿吨,储备配额为0.38亿吨,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配额和调节配额。
“内”与“外”联动
碳排放交易不是广东的孤例,须在“内”与“外”的联动中携手前进。一方面要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开展跨区域探索,为建立全国碳市场提供良好示范。
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外合作的总体要求下,广东积极加强与低碳发展先进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
与英国初步建立低碳发展合作机制。2012年,英国议会能源及气候变化特别委员会蒂姆?叶奥主席先后两次访问广东,与朱小丹省长、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就低碳领域合作达成基本共识。2013年,朱小丹省长率团访英期间,省政府与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签署了关于加强低碳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省有关科研机构与英国科研机构共同成立了广东国际碳捕集利用封存产业与学术交流促进中心,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与美国加州初步建立低碳发展合作机制。在中美加强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合作的总体框架下,2013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与美国加州环境保护署签订了关于加强低碳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广东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制度设计充分学习借鉴了美国加州的经验。
与香港初步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机制。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2011年,省发展改革委与香港环境局共同成立了粤港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小组,并签署粤港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协议。联络协调小组已经召开了两次正式会议,研究探讨了交流合作事项。
与世界先进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加强低碳发展合作。2012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与西门子公司签署了深化发展低碳绿色建筑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13年,省发展改革委与美国能源基金会签署了加强低碳发展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根据广东的工作方案,省内的交易市场建设好以后,还将探索与中西部地区开展跨区域的碳排放权交易。广东省将利用试点经验,为建立全国碳市场提供良好示范。
广东在碳排放交易中做到“上”与“下”呼应、“速”与“质”平衡、“点”与“面”协调、“左”与“右”兼顾、“内”与“外”联动,成全了自身在全国碳排放工作中的“领头羊”地位。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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