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重拳治污为水泥等行业兼并重组开辟道路

2013/12/11 09:08 来源:金融投资报

由于生产设备老化,环保设备不足等问题,多个高污染行业都面临着环保如何达标的问题。而在在大气污染治理计划出台后,多个行业不仅面临环保达标的问题外,投入环保的成本也将增加。在此背景之下,行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成为治理大气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而钢铁、水泥等行业正在积极推动行业的兼并重组。......

近日全国多个省份连续遭遇重度污染天气。自我国有PM2.5记录以来,2013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来之最,13个省市创下了“历史纪录”。从治理角度,减少排放、减少能耗、减少污染方面国内加大了对污染企业并购重组力度,减少污染源同时也加大了行业集中度。而从环保行业来看,雾霾天气的增加无疑加大了对环保产品的需求,对于反映灵敏的资本市场来说,环保股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之一。

淘汰落后产能减少大气污染

从一系列规划和政策出台不难看出,国家已在下重拳治理大气污染。行业人士指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是工业污染,而工业污染主要来源于钢铁行业、水泥行业和电力行业。国际能源署的一份报告统计了各国自1981年至2005年基础原料生产对能源的需求,报告显示,与北美、欧洲和南亚各国相比,中国在过去25年间对能源的需求急剧增长,主要来自于水泥、钢铁等高能耗基础原料的生产。

由于生产设备老化,环保设备不足等问题,多个高污染行业都面临着环保如何达标的问题。而在在大气污染治理计划出台后,多个行业不仅面临环保达标的问题外,投入环保的成本也将增加。在此背景之下,行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成为治理大气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而钢铁、水泥等行业正在积极推动行业的兼并重组。

水泥行业也是兼并重组主要的战场之一。年初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前10家水泥企业产业集中度将达到35%,形成3-4家熟料产能1亿吨以上。有行业分析师对此表示,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行业龙头公司的发展。水泥上市公司可利用银行贷款或资本市场等可选择方式多,将成为并购主力。目前只有中国建材、海螺水泥2家熟料产能在1亿吨以上,目前来看,冀东水泥、中材集团等将有可能加入亿吨集团内。

万亿投资提振环保产业

一方面国家在加大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同时对环保产业的投入将大大加快环保产业的发展,业内人士预计,未来五年为治理大气污染全社会投资将接近1万亿元。而A股上市的多家环保概念股,则可能最先成为万亿蛋糕的瓜分者。而近期雾霾天气的持续,引发资本市场追逐环保股的热潮,此次雾霾天气的扩围更是引发了相关概念股的卷土重来。“中长期来看,环保迎来发展黄金期,龙头将率先受益。”一位券商分析师告诉记者:“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产业关注度的增加,未来节能环保发展的机遇也会越来越多,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上市环保产能公司和相关的行业则会成为最大的获利者。节能环保概念股在政策推动下将保持持续的热度,但短期内业绩上还不会出现集中体现,如果股价短期走高则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从产业政策来看,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主要目标是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上海证券分析师指出,环保行业发展的空间和政策扶持力度都决定了环保类上市公司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享有较高的估值溢价水平,在这种背景下,寻找那些具备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环保公司就成为2014年投资的主要线索。相信这些具备真正成长基因的公司必然会经历一个盈利不断增长、市值不断扩张的发展过程。具体而言,细分子行业中大气治理行业受益于政策规划刺激,2014年仍有望实现快速增长,但2015年开始,随着脱硝除尘改造的完成,行业增速放缓也是可以预见的。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大气治理行业尽管景气度高,但从投资周期角度看,未来将逐步进入平稳期。因此中长期看,我们更倾向于水处理与固废处理行业的优质标的。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王威预计,行业2014年仍将延续2013年的高景气趋势。目前环保行业外部环境发生大幅变动,催化剂将陆续浮现。

编辑:许玉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宁夏发布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完成时间表

新建企业自2024年5月4日起,现有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地方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设。

最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明确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遵守其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排放。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申请与审批流程、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程序,并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需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陕西建材科技公司获评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23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陕西建材科技...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0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6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6

甘肃省

¥ 385.42
2024-06-06

陕西省

¥ 343.66
2024-06-0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6

云南省

¥ 342.83
2024-06-06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6

四川省

¥ 381.32
2024-06-06

重庆

¥ 337.56
2024-06-06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06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6

湖南省

¥ 323.49
2024-06-06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6

河南省

¥ 334.60
2024-06-06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6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6

福建省

¥ 315.05
2024-06-06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6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6

江苏省

¥ 330.09
2024-06-06

上海

¥ 347.73
2024-06-06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6

吉林省

¥ 455.81
2024-06-06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6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6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6

河北省

¥ 379.49
2024-06-06

天津

¥ 408.21
2024-06-06

北京

¥ 389.43
2024-06-07 14: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