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推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近日,济南市政府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从明年起,所有新建建筑原则上至少要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公共建筑超额用电
将加价收费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居民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意见》明确,从2015年起,济南市及县(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明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同时,济南市对于建筑节能的把关也将更加严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之前,会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之前,还要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进行核实把关。
已经建成的建筑,也要通过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等节能改造措施转变为绿色建筑。节能改造要与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结合。
自2014年起,济南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要同步设计、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同时安装节能监测系统。公共建筑也将实行用电限额管理,对超额用电的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费。
拆除大型公共建筑
要征求社会意见
建筑报废拆除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意见》中明确,济南市将会研究建立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并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
拆除大型公共建筑要征求社会意见,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筑废弃物。加快推进施工过程中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将房屋拆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纳入城市房屋拆除管理。
此外,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也将在济南推行开来,因地制宜设立专门的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加快研发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扶持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将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城市公用设施、公共建筑等建设中优先采用。
供热量计量收费
或以小区为单位
发展绿色建筑,济南还将推进供热系统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具体的措施有,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并进一步优化系统调节能力,减少管网热损失,改善管网热平衡。因地制宜推广热电冷三联供、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及电厂乏气余热利用、吸收式热泵、吸收式换热等技术。加快完善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大力推行按热量计价收费。《通知》中明确,济南到“十二五”末,对已达到建筑节能要求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据了解,推行热计量收费和节能建筑改造都是节约资源的有效办法,济南计划从2011年冬起对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按热计量收费,不过,在推行热计量收费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有一些长年在家的居民或者处于顶层、边户的居民对于热计量收费不太支持,这部分居民认为用热量较大,得不偿失。推行热计量收费对硬件和系统有着很高的要求,热计量表必须能够实现数据的远传、集抄,并设置计量表报警系统,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此次,关于热计量的问题,《通知》中提出,如果热计量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可研究采用按小区或楼宇供热量计量收费。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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