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如何营造有利于东莞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如何着眼于东莞建筑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避免盲目地资源消耗?12月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东莞市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将大力推动发展绿色建筑的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将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同时对现有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强力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运营管理。
根据《工作指引》,东莞将加快发展城镇绿色建筑,重点推动政府财政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城市发展新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高能耗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同时,将以政策、规划、标准、审查、过程监督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运用经济资助、奖励等鼓励措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
据悉,东莞市将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根据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着眼于建筑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切实避免盲目地高投入和资源消耗,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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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建绿色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在发展绿色建筑的工作中,抓好城镇新建建筑的绿色标准首当其冲。据了解,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22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根据《工作指引》,由政府财政投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档案馆、科技馆、体育馆、研发中心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建筑项目率先执行国家和省的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对于东莞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预备项目、以及各镇街(园区)报送的财政投融资项目,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园现代产业中心、松山湖现代展示服务大厦等16个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工作指引》对工业园区提出了相应要求。松山湖园区需制订发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指标体系,重点落实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台湾高科技园、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等新建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将东莞生态园区、南城国际商务区建设成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区,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虎门港、长安新区等其他城市发展新区按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根据相关要求,东莞市辖区内新建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城市综合体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的民盈大厦、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东城万达广场、长安万达广场、宏图总部基地等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切实降低综合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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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节能改造
对高能耗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是东莞市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此前市住建局公布了2012年度207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量,在抽检的52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中,共有29栋年用电量超过了百万千瓦时;在145栋公共建筑中,单位面积年用电量超过100千瓦时/平方米的共有56栋。这其中,酒店宾馆29栋,商场21栋。
根据最新的工作目标,东莞市将大力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将其纳入市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对高能耗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落实到具体工作方面,东莞市将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推行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既有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率先实施能耗分项计量,纳入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对高能耗建筑的空调、照明、热水、动力等用能系统实施节能改造,重点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室内照明逐步改造为LED照明产品,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研究建立公共建筑的能耗(电耗)限额制度,对超限额的用能(用电)实行惩罚性价格。
此外,东莞市将以建筑门窗、遮阳、自然通风等为重点,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探索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以对水乡片旧村庄、旧城区等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为创新点,探索既保持岭南水乡建筑文化传承,又融合现代绿色建筑技术的建设思路,改变传统大拆大建的改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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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技术标准
居住建筑绿地率不低于30%
东莞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广东的省级标准,结合城镇发展的实际,制定了东莞市绿色建筑项目应执行的评价标准和基本技术指标。
据了解,由市政府财政投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博物馆、科技馆等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宜执行国家、省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宜执行国家、省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园区)项目自行确定本区域绿色建筑项目的评价标准,要求执行国家、省二星级及以上评价标准的绿色建筑面积占绿色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其他建筑则应达到国家、省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必须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对建筑内各耗能环节,如中央空调系统、照明与办公设备、动力设备和监控中心能耗等实现独立分项计量;建筑的屋顶要合理采用绿化形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筑室外透水地面的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40%;建筑的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对于居住建筑而言,执行绿色标准的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住区的屋顶采用绿化隔热措施的面积应达可采用面积的40%以上;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透水地面的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不少于4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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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策保障
对不达绿标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此外,《工作指引》还公布了包括监管和激励在内的政策保障。据了解,将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经信、规划、国土、科技、交通、外经贸等市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东莞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根据《工作指引》,对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市各有关部门应在工程规划、土地出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程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市规划局在规划批准书中应明确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在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市国土局在土地招拍挂时,应按规划批准书有关要求进行土地出让。
此外,市发改局在对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时,应将本指引要求的项目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基本技术指标纳入审查范围。而市住建局对绿色建筑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严把设计关口,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施工阶段监督检查,确保按图施工;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
据悉,今年起广东省委省政府将每年一次对全省地级以上市委和市政府完成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为推动东莞市绿色建筑发展,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绿色建筑目标任务,绿色建筑完成情况将被纳入东莞市镇街节能考核内容,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而从今年开始,东莞市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3年共3000万元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工作,根据《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补贴或奖励开展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人才培训等工作。
编辑:王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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