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水泥生产成本中的环保“科目”份量必须要足
近建材主流媒体《中国建材报》有篇海螺的文章,在这里不说此文是褒还是贬,但文章核心阐述了“海螺的核心竞争力只能是更低的成本”的观点。文章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海螺的成本管控能力:一是海螺水泥的矿山与运输成本,这主要体现在海螺水泥早期的“T型”发展战略,以及水泥厂依矿山而建的新线扩张路线;二是海螺的资源及采购成本,集中采购很好地降低了采购成本;三是海螺在生产技术与人才管理方面,有一整套自己的办法,而且这是“不可复制”的核心优势。这样进行分析符合水泥发展的惯性思维,但现在是否也应与时俱进对成本进行深入探讨。
水泥生产需要大量石灰石矿资源,在矿附近寻找合适的工业场地是习惯做法。如果运矿距离在10千米之内,且与铁路或公路相邻,则是较佳的可行方案。在“八五”计划期,水泥工业实施了T型发展战略,即在沿长江和东部沿海建设水泥厂或建设熟料料地与水泥粉磨厂。这一战略实施的意义中包括有,解决东南沿海地区水泥的生产与供应问题,解决我国石灰石资源自渤海湾以南直到北部湾缺乏现状,利用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有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在长江沿岸建熟料基地,在东南沿海建水泥粉磨厂。基地熟料沿长江顺流而下到各粉磨厂生产水泥,供应当地市场需要。意义还包括要创建新的水泥流通体系,改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袋装与铁路运输为主的水泥流通体系,建立散装与船运的水泥流通体系。意义还在于能形成大的水泥市场,为建设在的水泥生产基地创造了条件。使生产成本下降,大大提高了水泥企业的竞争能力。(见王燕谋编著“中国水泥发展史”)
T型战略典型项目是世界银行的中国水泥项目子项之一,即在铜陵建1条4000t/d熟料生产线(当时是我国第4条4000t/d线),其中生产的熟料中的一半数量分别通过船运到长江下游南通和浙江宁波,并在该两地相应建粉磨站。海螺接手铜陵项目后,除扩建铜陵项目外,又在沿江建设了多个1000万吨级的生产基地。
在石灰石矿运输中,镇江京阳则是将在句容的石灰石矿石通过近16千米单条皮带运输送到位于长江边工厂预均化堆场。此方式在广西华润封开项目中通过4条总长超过40千米的皮带运送石灰石矿,创造了“之最”。
从理论上说,运熟料到消费点再粉磨,或运石灰石到消费点附近选点建完整的水泥生产线都是可选择的方案。国内也有通过船运石灰石到工厂的实例(注:2011年实施《水泥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有可供设计开采年限30年以上的水泥用灰岩资源保证)。但事实上,(以往)占有矿产资源的当地政府本也不愿意直接卖矿石,因为这给当地带来的GDP太低。通过加工,可以大大提升产品价值,创造多得多的GDP。
对企业而言,建立基地后,规模效应显着,使生产成本降低,从而获得比竞争对手更多的市场份额,得到更多利润。在物资短缺或基本供求平衡的情况下,基于这样的认识是毋庸置疑的。至今国内也已建有多个千万吨级熟料生产基地。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决定》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决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提出,完善税收制度。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应该看到,水泥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不小,而以前,乃至当前对水泥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方面约束的标准还是比较宽松。这在水泥生产总量还不算大时,国家经济总量也不算大时,环境承载力矛盾还并不突出情况下,似乎还能“凑合”。现在,我国生产的水泥量占了全球的55%,GDP已位居世界第二。正如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中指出,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
《计划》明确,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提出,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计划》要求,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在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情况下,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减排标准将趋于更严,所有水泥企业也必须为此增加足额开支。而现在应该说企业生产水泥所承担的排污费支出是不足于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补偿。或者说,水泥企业在生产成本中为环境保护支出的份量不足,致使对由水泥生产所造成污染所需进行的环境的修复和治理,在事实上又让社会承担了一定的责任。这显然不符合“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的举措,是把过去在产品成本中不足的环境保护部分从“模糊”状态,甚至由社会“埋单”的不公平状态走向明白,走向谁污染就由谁埋单的公平境地。
《中国水泥网》转载了《上海证券报》文章“产能过剩、大气治污两面夹击 水泥企业谋绿色突围”。(11月29日)文章提到,“环境就是生产力”这一理念已经被水泥企业所理解接受。文章引用了邯郸金隅太行董事长李怀江的话,面对水泥产业残酷的市场竞争,如果说以往成本控制力高人一等就稳拿获胜法宝,那么现在必须还有环保“硬功”,才能活下去。这就从另一侧面反映了环保与成本紧密相连的关系。也就是在研判成本的同时,必须同时研判环保。
对于基地,则由于生产线相对集中,污染也相对集中,其排放基数大,在当地节能减排监管中,毫无疑问会列入重点。除了检查频次多之外,很重要的是将执行更严的减排标准和总排放量的限制,约束更紧。11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冀政函〔2013〕154号)。在方案中提出,建设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对“四个行业(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实行企业排污总量刷卡(IC卡)控制制度,实现对企业环境管理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制的转变。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物料投加、投运率、处理效率、排放浓度、排放总量进行科学核查核实,完成刷卡任务。对排放总量超过刷卡总量指标的,采取禁排等强制性措施,或依规实行排污权交易、租赁和加征超量排污费。
基地排放基数大,其节能减排的“油水”相对也大,在地方应对重污染气候的应急预案中,也将作为重点限产减排对象,设备运转率因此而下降。为此,一是使环境成本更高,二是提高了原有的生产成本。或许规模优势被环保短板所减弱,甚至殆尽。近期石家庄地区水泥企业被限、停产的事实说明了这一趋势的存在。另外,水泥生产大省中的水泥企业应该会受到格外的“关照”。钢铁、水泥工业大省--河北省在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中,对水泥行业提出了确保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的要求,比国家要求的脱硝效率60%更严。这一事实证明水泥大省会对水泥生产污染的治理比一般省更严,环保要求更高。
水泥企业对于生产成本的认识须与时俱进。在生产成本中环境保护份量必定越来越大。生产规模巨大的基地为此受到的约束有可能比一般企业要大。地方政府恐也不再只盯GDP,再做使污染(大容量)留在本地,产品销出去的“傻事”。至少也要生产基地加大对污染的治理,确保所在地政府完成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另一方面从发展看,地方调整产业结构“腾笼换鸟”,如果水泥企业不在环保上加大力度,水泥企业排放基数越大,说明这个笼子就越大,可以换更多鸟进入,被腾出笼子非你莫属可能性自然越大。
过去在环境承载力矛盾还不突出时,对水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一定程度上有点走过场。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以可批性为前提。水泥项目如此,其他两高工业项目也好不到哪儿去。大批两高工业项目上马,应该是致使现在经常出现“十面霾伏”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家和地方对两高产业采取更严的减排措施是必然的举动,采取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上限,倒逼超标产能退出、节能减排达标和自然环境改善的政策面前,水泥企业对此还无所谓的话,则应了邯郸金隅太行董事长李怀江的提醒,企业具有以往成本控制力高人还不行,要有环保“硬功”。要有环保“硬功”,就要加大在环保上的投入,在成本中打足环保开支。企业没有环保“硬功”,则不只是企业获利高低的问题了,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事了。这个提醒决不是危言耸听。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