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锅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3-070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于2013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自2013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
2013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3-056),并于2013年10月15日、22日、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2013-062、2013-064)。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目前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原预计于2013年11月8日复牌,由于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内容还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在2013年11月8日前无法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为保障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进行,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1月8日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将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进度,争取于2013年12月8日前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内容并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
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2月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发布的信息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会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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