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等四家水泥企业获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
近日,工信部、财政部下发通知,湖北省三宁化工、华强化工、葛洲坝水泥、湖北金洋冶金、潜江金华润化肥、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咸宁市天宏化工、应城市新都化工、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湖北长舟盐化10家企业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获批国家2013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
武钢钢电(央企)、沙隆达(央企)、荆州市大明灯业、钟祥市盘龙肉类、湖北犇星化工、湖北随州双星生物、华新水泥(武穴)、华新水泥(襄阳)8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建设示范项目,分获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两项目共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达9570万元(不含央企),获批项目数比去年增加5个,补助资金量同比增加21.6%,获批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均超过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两型”工业体系,着力促进工业经济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工信部和财政部自2009年开始在工业领域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近4年来,湖北省共有23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和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获得工信部、财政部批准,共获得中央节能和清洁生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2.834亿元,引导企业节能减排资金投入31.31亿元。这些示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节能能力85.38万吨标准煤,节约用水467.68万吨,减排废水80.37万吨,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量得到进一步控制,企业在生产全过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将有力地推动湖北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湖北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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