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举债36亿 主要用于保障房等建设

南方日报 谭冰梅 · 2013-10-14 15:53

  在全国审计风暴展开的当下,近日深圳财政官微一则关于“关于组建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引起投资者普遍关注。该微博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决定面向各商业银行,组建深圳市2013—2014年政府债券承销团。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获悉,深圳初步定于11月份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3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交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一直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市政府财政情况良好,偿还债务的能力基本上没有问题。

  举债主要用于保障房等建设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一位审计负责人表示,深圳在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方面一直很审慎和严格。

  目前的地方债到底有多少?历史上的政府债是如何形成的?其债务率和偿债率的水平如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这位审计负责人就上述问题回应记者,“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审计署对深圳的债务审计已经结束,深圳的数据预计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公布,国家审计署会给出一个最终的数据,目前我们不便于透露。”

  不过,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深圳初步定于11月份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3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交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提供的历史数据显示,2009年、2010年财政部核定深圳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分别为24亿元和22亿元。2011年深圳作为试点开始实施自行发债,2011年和2012年,深圳市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共计49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11亿元,5年期债券24.5亿元,7年期债券13.5亿元。据悉,深圳地方政府债券目前尚没有到期债券。

  深圳偿债能力基本没有问题

  财经评论人余丰慧分析认为,多年来,地方债务的盲目无序扩张已经成为中国经济金融一个重要的风险点。从审计署稽核澄清2010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为10.7万亿元后,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治理整顿和消化地方债务的措施办法,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据悉,一些地方政府变着花样扩张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在贷款这条路子被限制以后,通过地方信托渠道大肆扩张。

  记者了解到,目前地方政府举债都是以政府信用做担保。由于每年的财政收支结余很少,还款来源主要还是依赖土地出让收入。

  作为全国第一个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深圳的地方债务未来如何偿还?是否需要卖地还债?

  深圳公共预算专家吴君亮说,因为没有具体数据,是否还得起现在也说不清,但平常的财政收支一般应保持平衡,过多的投资举债,地方政府主要还是依靠卖地还钱。

  针对这一顾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相关审计负责人表示,深圳总的地方债务比内地很多地区好得多,负债率低得多,偿还能力基本上没有问题。

  对于深圳地方政府如何还债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各区保障性住房贷款。地方政府债券按照发行期限列入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还款资金;保障性住房贷款还款来源主要为售房及房租收入。”

  ■业界分析

  “大运会增加了深圳的债务负担”

  深圳的债务到底是怎样形成的?目前深圳的债务压力到底大不大?深圳律师金焰认为,深圳的土地非常值钱,仅土地财政一项就不容低估;此外,深圳有大量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和海量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为深圳财政贡献了丰厚的地税收入。“深圳的财政收入在全国一直很靠前,大运会前,深圳地方政府的负债额度应该很小,财政准备金也很充沛。”

  金焰告诉记者,“大运会的召开,花费了很多财政支出,我了解到的情况是,大运会几乎花光了深圳地方政府的财政储备金”。他认为,深圳耗巨资举办2011年大运会,大量基础设施建设被提前上马,这无疑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不过,金焰表示,“即使经历了大运会项目,耗资巨大,但由于深圳的财政基础很好,有良好的偿还能力,经过最近两年的调整和发力,深圳的财政应该逐渐恢复了元气,市政府的债务问题应该不大。”

  ■专家建言

  “谨防自行发债与经济实力脱节”

  余丰慧认为,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表明地方自行发债只是发债的形式操作下放给地方,本质上还是中央财政担保的,对于承销人、投资者来说基本没有风险。

  余丰慧认为,“地方自行发债不能超越本地经济实力和本地财力状况。如果超过本地经济实力发债,与大肆贷款的风险一样,都会产生偿还不了的违约风险。”

  此外,余丰慧还表示,地方政府发债的关键在于自行发债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向。“一定要投资到民生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防止投入到无效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上。”

  律师金焰则建议,自行发债试点地区在发债时应该提前公示发债资金使用和投资项目。一方面给投资地方债的投资者以明晰的投资方向,给其提供投资与否的决策信息;另一方面接受纳税人对资金使用和投资的监督。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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