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

西安晚报 高乐 · 2013-10-10 08:15

  记者9日获悉,为积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西安市日前专门下发了《进一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政府部门带头使用绿色环保公共交通工具,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涉及十方面措施,有媒体称其为“国十条”。该计划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具体指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对此,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西安市在全面推进“治污减霾”的同时,进一步策划启动“冬季保卫蓝天行动”,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控制和降低空气污染程度。重点针对扬尘、机动车排气、燃煤烟气、焚烧生物质、有机废气五个方面,降低可能出现的雾霾天气污染程度,全力改善西安市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9月25日西安市政府又专门下发了《进一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确保治污减霾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后续工作、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大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和强化执法监管等。明确了政府部门要积极带头,各级、各部门带头使用绿色环保公共交通工具,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车辆到达年限的一律强制淘汰,并做到随时到期随时淘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应带头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监督,及时制止或举报污染行为。

编辑:余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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